????核心提示:日本最高法院5日就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夏淑琴狀告《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一書作者和出版社侵害名譽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判定原告勝訴,并判令被告賠償原告400萬日元(1美元約合90日元)。
????新華網(wǎng)東京電 日本最高法院5日就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夏淑琴狀告《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一書作者和出版社侵害名譽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判定原告勝訴。
????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審判長涌井紀夫在當天的判 決中認定被告書中的描述侵害了原告的名譽,駁回被告方上訴,維持一審和二審判決,判令被告賠償原告400萬日元(1美元約合90日元)。
????1937年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期間,美國牧師約翰·馬吉冒險拍攝的紀錄影片《南京暴行紀實》真實記錄了南京城南門東新路口5號兩家平民11口人慘遭殺害的情景,其中幸存的那個小女孩就是當時年僅8歲的夏淑琴。日本展轉社1998年出版了日本亞細亞大學教授、右翼學者東中野修道所著的《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一書。東中野修道在書中誣稱那名少女不是夏淑琴,誣指她“編造”事實。
????2007年5月,夏淑琴以侵害名譽和感情為由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東中野修道和展轉社賠償1500萬日元。同年11月2日,東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原告是幸存的受害者,而《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的記述卻讓人產(chǎn)生她是假冒受害者的印象。該書的作者所述情況不真實,損害了原告的名譽。東京高等法院去年5月21日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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