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可上市流通,全面開征城鄉(xiāng)建設用地使用費。這是在廣東省“兩會”期間,省國土資源廳提出的兩項規(guī)范土地管理的新議案。
其中,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草擬的《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已上報省政府,等待審批。2月3日,在廣東省十屆人大
五次會議上,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林浩坤透露了這一消息。
當?shù)貥I(yè)內人士認為,允許農村宅基地自由上市將有助于加快城市化進程及城中村改造,而開征城鄉(xiāng)建設用地使用費,對購買多套房產者征收城鄉(xiāng)建設用地使用費,雖然是從節(jié)約集約用地的角度出發(fā),但對一些投資性質的購房行為也有遏制作用。
農村宅基地自由上市
林浩坤表示,按照省國土資源廳的議案,在“一戶一宅”原則的前提下,廣東農民合法的宅基地可上市流轉,農民也將因此分享土地出租、出賣、出讓獲得的利益。對現(xiàn)有的農村宅基地和農村住宅,應依照規(guī)定完善確權及登記發(fā)證手續(xù),其中明確權屬、登記發(fā)證的農村住宅可以轉讓、出租、抵押,但不得改變住宅用途。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的這一新規(guī)與目前處于審議階段的《物權法》關于宅基地的討論方向一致。物權法草案第七次審議時,已經將六審稿中“禁止城鎮(zhèn)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的條文修改為“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
此前,廣東已經對集體用地的流轉開了口子。2005年6月,廣東省出臺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允許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中確定并經批準為建設用地用途的集體土地進入市場,其方式可以是出讓、出租、轉讓、轉租和抵押,在某種程度上保證了集體、國有土地的地位平等。
“廣東特別是珠三角地區(qū)的城市化進程在不斷推進,在這個過程中,農村土地如何變成城市土地是急需解決的問題。”合富輝煌首席分析師黎文江說,允許農村宅基地上市就等于簡化了農村土地轉變?yōu)槌鞘型恋氐氖掷m(xù),有利于加快城市化進程。
當?shù)匾晃煌恋貙<覄t認為,“城市里的宅基地早已經在自由流通,承認這樣的既成事實,并加以輸導和管理是明智的做法”,而且允許農村宅基地上市還可以為廣州計劃大力推進的城中村改造提供法律依據(jù),“以后村民引資改造城中村將會更方便!
購買多套物業(yè)要多交費
林浩坤還透露,省國土資源廳計劃提請省政府開征城鄉(xiāng)建設用地使用費,方案正在醞釀中,具體實施對象、時間和費率等還未確定,方案提交的時間預計是今年下半年,最遲至明年上半年。
在他看來,目前廣東的城市住房消費結構存在一些問題,居民購買房產并不是根據(jù)實際需求,在這個前提下,對擁有多套房產、占用了更多土地資源的消費者,征收多一些費用是理所應當?shù)。他表示,開征城鄉(xiāng)建設用地使用費是想通過增加土地的使用成本,來調節(jié)房屋供需矛盾,對引導節(jié)約集約使用土地也有重要意義。
該方案提出后,不少人大代表都質疑,這種遏制需求的做法對平抑樓價的幫助能有多大,打擊消費者的投資熱情是否確有必要。一位業(yè)內人士也認為,就廣東而言,房價的上漲并不像北京、上海那樣,是由投資行為造成的,而且國家也已經出臺了一系列針對炒樓的政策,加大消費者的炒樓成本,如果再要求消費者多交費,未免顯得過于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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