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建輝不慎將裝有19萬元錢的塑料袋遺失在的士上,懸賞3萬元苦苦尋找?guī)滋旌,前晚,的哥托人?9萬元中的16萬元現(xiàn)金送還,并提出前提條件,失主必須簽訂一份承諾書,兌現(xiàn)3萬元懸賞獎金。戲劇性的結果引發(fā)了社會各界的激烈討論,歸還錢款的的哥該受贊揚還是該受譴責,一時間成為爭論焦點。
失主:不情愿支付3萬元獎金
雖然找回了大部分遺失錢款,但失主晏建輝卻高興不起來,從內心來說,她并不愿意支付這筆獎金。她認為,自己雖然懸賞3萬元尋找這筆遺失款,但獎金應該是獎勵大公無私的人。這名的哥經過這么多天才交還這筆錢,很可能是迫于輿論壓力,而并非完全出自真心。
主管部門:不知道是表揚還是批評
長沙市客管處稽查科王科長表示,自己工作這么多年,還是頭一次碰到的哥要求乘客先支付獎金,才答應歸還遺失錢物的事情,“而且所涉金額還這么大!钡撬嬖V記者,知情人士透露,這名的哥撿到錢后并沒有存心隱藏。據(jù)稱,他和妻子為了是否交出這筆錢整整三天兩晚沒有入睡,最終在其妻子的勸說下將錢交出。
由于特殊原因,該的哥到現(xiàn)在還沒露面。但王科長表示客管處將放棄繼續(xù)尋找該的哥,“就算把他找出來了,我們也不知道是該表揚還是該批評。制度里沒有明確規(guī)定,我們又何必自尋尷尬?”他頗為無奈地說。
多數(shù)的哥認為應該無償歸還
記者在長沙市區(qū)隨機采訪了一些的士司機。30%的的哥表示如果自己撿了這筆錢估計也不會上交,“數(shù)額這么大,都夠我買臺新車了!钡母鐝埥ㄌ寡浴
但是更多的司機表示應該上交,否則良心會不安。長沙市藍燈出租車公司的司機陳豪杰說:“不管是從法律還是道德角度,撿的東西都應該歸還。誰丟了這筆錢都會急死!
但關于交回失物應不應該向失主索取獎金,的哥們眾口不一。不少的哥認為如果失主自愿,可以索取獎金。但更多的的哥則認為,既然歸還失物,就應該好人做到底,無償歸還。
律師:3萬元獎金應該支付
秦希燕聯(lián)合律師事務所值班律師認為,的士司機如果通過占有而獲得19萬元,系不當?shù)美。如果司機將他人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構成侵占罪。不過,晏建輝事前曾公開向社會懸賞3萬元獎金,其行為屬于法律上的要約,的士司機幫助其找回遺忘物,其行為構成法律上的承諾,失主應該依法支付3萬元獎金給司機。記者沈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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