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十歲起就遭養(yǎng)父猥褻 求助公安局長
福清一名15歲的少女小雪(化名)從10歲起就開始遭養(yǎng)父強制猥褻。多年來無法擺脫養(yǎng)父魔爪,一直不敢聲張的她向福清市公安局長寫了一封求助信。在福清市公安局長的督辦下,多次強制猥褻少女的養(yǎng)父陳某被警方抓獲,于
12月25日被刑拘。
少女求助信遭養(yǎng)父猥褻求助公安局長
今年12月19日,福清市委常委、公安局長施友鷹收到了一封署名為“小雪”的15歲在校少女的求助信,稱她多次被養(yǎng)父猥褻,曾因害怕離家出走。
憑著一名老公安的職業(yè)敏感,施局長覺得寫信少女“小雪”在信中已有強烈的輕生念頭。為此,他當即召集分管刑偵的林心淦副局長研究相關案情,并指令林心淦副局長立即趕到受害少女“小雪”所在的城頭鎮(zhèn)召集城頭派出所及刑偵駐所民警對該案展開偵破工作。
福清公安局城頭派出所及刑偵組立即對“小雪”被辱案展開偵查。
一開始,“小雪”親生父母(四川籍,與養(yǎng)父同住一個村)因礙于陳某系本地人,家族人員眾多,尤怕陳某事后報復,始終對辦案人員進行回避,并拒絕讓“小雪”接受警方詢問。
“小雪”10歲起就被養(yǎng)父多次強制猥褻
經辦案民警耐心地與他們交談開導,最終使“小雪”的親生父母打消顧慮。
在對少女“小雪”詳細詢問后,辦案民警對基本案情有了了解:“小雪”3歲時就由其養(yǎng)父(姨夫)、養(yǎng)母(小雪姨媽)撫養(yǎng)。據(jù)“小雪”回憶,因與養(yǎng)父、養(yǎng)母同住一間房,在她10歲開始,其養(yǎng)父陳某就以撫摸其生殖器的方式多次對其進行強制猥褻,給“小雪”造成巨大的心理創(chuàng)傷,為逃避養(yǎng)父的魔爪,“小雪”曾多次離家出走。而今年6月9日晚養(yǎng)父對其的猥褻進一步升級(手指捅入生殖器),使惡夢纏身的她自此后不敢再回其養(yǎng)父家中。不甘受辱的少女“小雪”多次想報案,但擔心陳某會對其親生父母進行報復。最后在“小雪”好朋友的幫助下,“小雪”向福清市委常委、公安局長施友鷹寫信反映了相關案情。
通過走訪周邊調查及婦科檢查。民警初步斷定陳某有猥褻未成年少女的違法行為。
24小時監(jiān)控養(yǎng)父在家門口被擒
福清警方迅速部署對陳某實施抓捕。但陳某已聽說“小雪”向公安機關報案之事,近期一直夜不歸宿。
之后公安民警對陳某住處進行24小時監(jiān)控。12月24日14時許,公安民警在陳某家門口將其團團圍住。
在預審過程中,陳某一開始百般抵賴,拒不認罪。為此,辦案民警與嫌疑人斗智斗勇,并適時亮出相關證據(jù),逐漸擊潰了陳某的心理防線,使陳某如實供認了多次對“小雪”強制猥褻的犯罪行為。因涉嫌強制猥褻罪,25日,犯罪嫌疑人陳某被福清公安批準刑事拘留。(記者
江建斌 通訊員 葉興旺 吳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