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fā)后,寧化七中女生宿舍部分外墻已用鐵皮包起來
本報訊 (記者 黃義偉 張林) 關(guān)注理由
去年的11月10日,三明寧化七中發(fā)生一起盜賊入
室強奸案,學校的老師和校長不是積極地報案,而是將學生帶到醫(yī)院沖洗,然后給每個人發(fā)避孕藥,結(jié)果過了4天,又發(fā)生了一起入室強奸案。警方經(jīng)過將近一個月的偵破,借助DNA鑒定等科技手段,犯罪嫌疑人陳良茂才浮出水面。三明市檢察院以搶劫、盜竊、強奸、猥褻四個罪名起訴嫌犯,三明市中院昨日在寧化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根據(jù)陳良茂的供述,警方才得知,強奸案不是兩起,在此之前的10月5日,他已在七中強奸了另一名女生。而他進入女生宿舍的通道,竟是放在學校鍋爐房旁邊的一把梯子。而這把梯子,在前兩次強奸案發(fā)后,并沒有被列為安全隱患而撤走,成了他第三次強奸的通道。而早在第一起案件發(fā)生后,校長就收到一封當事人的匿名信,但校長以為是誰開玩笑,并沒有當真。
后來,寧化教育局發(fā)文加強了各學校特別是寄宿學校的治安防范,24小時值班,內(nèi)外巡邏,各個學校還上報了許多獨特措施。但是在寧化七中案件開審的前十天,期末復(fù)習最緊張的時候,寧化三中又發(fā)生了一起強奸案,學校領(lǐng)導(dǎo)說只是丟了幾本書。
在這里,我們不得不問,發(fā)生這么嚴重的事情,學校為何遮遮掩掩,給惡徒制造了再次行兇的機會?難道就為了學校的名聲嗎?學生的生命安全難道不比這重要得多么?難道學校的管理者,就真的不懂法么?看來,是有必要給學校的管理者上一堂法制教育課了。
案件回放
2005年11月10日凌晨4時,一蒙面男子竄進寧化七中一間女生宿舍,宿舍里的10個女生正在熟睡,不知道哪個女生突然發(fā)現(xiàn),一個用白色內(nèi)衣蒙面的男子正站在宿舍里,她嚇得大聲尖叫,叫醒了所有女生。這個蒙面男子說了句“不要講話,睡覺”,然后走到女生們的床鋪旁,把手伸進她們的被窩里。當時所有女生都被嚇得縮在被窩里,任憑歹徒猥褻。他先是對她們進行猥褻,然后挑出一個女生強行奸污,對另一女生強奸未遂。
事發(fā)后,校方?jīng)]有及時報案,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而是給受害女生派發(fā)了避孕藥,并帶她們到醫(yī)院進行清洗。過了4天,11月14日凌晨,一蒙面男子竄進該校宿舍,掀開女生小鳳的棉被,用手電筒照她的臉,問“你的眼皮一直跳干什么”。小鳳趕緊把棉被搶過來,遮住自己的身體。歹徒甩了小鳳兩個耳光,拿來一條毛巾,把她的臉遮住,尖刀對準小鳳的喉嚨,“好好聽話,不然我把你劃成大麻臉”。當時小鳳和另一個女生合睡一張床鋪,蒙面男子叫那個女生睡到床鋪另一頭,然后強行奸污了小鳳。據(jù)悉當晚兩人被強奸。(詳見去年11月17日《蒙面男持刀兩竄女生宿舍施暴》報道)
破案經(jīng)歷 最后一名DNA鑒定者才是作案嫌疑人
記者昨日了解到,寧化七中去年11月10日強奸案發(fā)生后,警方介入調(diào)查,據(jù)傳還布了許多眼線在學校蹲點守候。而學校也采取了加強門鎖等許多措施,可是去年11月14日又發(fā)生了一起強奸案,而這一次,一下子強奸兩個女生。
警方在加強布控的同時,開始了大范圍的排查。警方對所有可能的嫌疑人抽血化驗,對重點的嫌疑人再作精液DNA檢測。據(jù)警方介紹,DNA的鑒定比指紋鑒定更快,指紋鑒定受到現(xiàn)場破壞的影響,往往不容易確定嫌疑人。警方先是對以前有強奸案底、如今已釋放的人員進行了排查,很快,這些人全部被排除。
剩下的一種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個小偷,是在偷竊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機可乘,進而作案的。警方馬上又對已經(jīng)到案的入室盜竊嫌疑人一一做了DNA檢測。標本送回專案組后,辦案人員大失所望,這些人都不是,案件一時陷入了泥潭。
看來,必須從未曾偵破的盜竊案入手了。警方重新設(shè)置了摸排方案,對當時幾個月以來未曾破獲的盜竊案重新偵破。這時,警方通過技術(shù)手段得知,某酒廠工地員工被盜的手機居然在嫌疑人陳良茂的家里。很快陳良茂被抓獲歸案。經(jīng)過一系列檢測,陳良茂的DNA與案犯完全吻合。而在此前,警方已經(jīng)排查了數(shù)十人,他是最后一個。
嫌犯供述 從鍋爐房邊竹梯爬進宿舍而那把竹梯一直都在
嫌疑人陳良茂到案后,他的供述更讓人吃驚,原來他10月5日就到寧化七中作案了。
10月5日凌晨,他第一次翻墻進入七中校園,當時只是想偷盜老師養(yǎng)的鴨子,但是在鍋爐房邊意外發(fā)現(xiàn)有把竹梯可以通到學生宿舍。于是他爬到五樓的宿舍里偷了20元,當時也看到朦朦朧朧的女生,可是不敢動手,怕女生發(fā)出驚叫聲。
從五樓下來,他剛好看到一個女生從衛(wèi)生間出來,他以為是保安,嚇了一跳。當他發(fā)現(xiàn)是一個女生時,他用刀將她挾持到五樓一個隔間,將她強奸。此后,他擔心案發(fā),躲藏了幾天,卻發(fā)現(xiàn)這個女生并沒有報警。于是他膽子大起來,11月10日凌晨再次竄到女生宿舍,那把竹梯還在,于是他爬上了二樓,一個一個推女生宿舍的門,剛好有個門沒有關(guān)。他竄了進去,對一個女生進行了強奸,對另一個女生進行了猥褻,抽了一根煙以后才離開宿舍。
11月14日,他并不知道已經(jīng)有女生的家長報警。當他第三次竄到校園時,那把竹梯居然還在。他又爬了上去,這次女生的宿舍都鎖了門,于是他蹲在那里等待,剛好有兩個女生上廁所,宿舍門沒有關(guān),他持刀竄進宿舍,對兩個女生進行了強奸,一個強奸未遂。對其他的女生進行了猥褻。
陳良茂還供認他在寧化盜竊共4起,盜竊多部手機以及物品,案值共8000多元。2005年12月9日,陳良茂被正式逮捕。后來公安通過上網(wǎng)搜尋發(fā)現(xiàn),陳還是一個搶劫逃犯,1993年在南平建甌的一輛大巴上伙同另外三人持刀搶劫,后在寧化蟄伏了有十年之久。
意外發(fā)現(xiàn) 不久前寧化三中也有女生遭強奸
昨日庭審結(jié)束后,記者再次來到寧化七中,學校里的教學工作像往日一樣平靜,學生的學習生活秩序井然。記者繞了學校走了一圈,發(fā)現(xiàn)學校的后門圍墻已經(jīng)加高,女生宿舍二樓的走廊拐角處,也用鐵皮包了起來,防止不法分子再次攀爬入校。
正當記者準備返回福州時,一名讀者告訴記者,幾天前,在離此不遠的寧化三中,也發(fā)生了一起高一女學生被人強奸的案子。在這么短的時間內(nèi),同一個縣竟又發(fā)生在校女生被強奸的案件?記者當即前往寧化三中所在地———寧化縣曹坊鎮(zhèn)。
在去寧化三中的路上,記者遇見了許多放學回家的三中學生。當記者問及幾天前是否有女同學被侵犯時,學生的反應(yīng)卻截然不同。有的學生明確表示不知道此事,而另一部分高一的同學則含糊其詞。
記者來到寧化三中校門口時,正好遇見了三中的校長,隨即向他詢問日前是否有發(fā)生三中女學生被侵犯一事,該校長表示,“都是小事,早已經(jīng)解決了!彪S后以有要緊事在身為由,匆匆離去。
下午4點左右,記者走進了寧化三中,偌大的校園,沒有見到一個保安。兩位記者在校園內(nèi)逛了近20分鐘,沒有一位老師詢問記者的身份。隨后,記者在學生的指引下來到了該校的女生宿舍。
據(jù)高一年級的一位女同學介紹,他們這個學校共有20多位高一的女學生住在這座宿舍樓的二樓。晚自習下課后,這些女生都必須回到宿舍,老師也會點名。晚上睡覺時,老師會將通向二樓的鐵門鎖上,并有專門的老師負責值班。
記者看到,在通向二樓的樓梯口處,貼有一張白紙,上面寫著“女生宿舍,男生止步”。樓梯的拐角處,確實有扇大鐵門,鐵門旁還有一間老師的值班室,但該值班室卻大門緊閉。隨后,記者輕而易舉地來到二樓,周圍的女學生見陌生人上來,仍舊忙著各自的事,似乎沒太在意。
就在記者準備離開學校時,一名自稱是該校教師的男子將記者帶到了副校長的辦公室,副校長和在場的老師向記者表示,前段時間學校確實出了點事,一些社會上的青年,乘著學生不在教室,將學生的教科書偷走,校方也向派出所報了警,現(xiàn)在已經(jīng)沒有類似事件發(fā)生了。
學校老師稱,自從寧化七中出現(xiàn)在校女生被強奸的事后,學校領(lǐng)導(dǎo)格外注意在校學生的安全工作,每天都有老師24小時值班,以保證學生不出意外。至于有傳聞?wù)f該校女學生被侵犯一事,校方認為,該傳聞純屬無稽之談。
記者來到了曹坊派出所,從派出所工作人員的口中得知了真相。原來,在前不久,寧化三中確實有一名高一女生被人強奸。
據(jù)派出所鄧所長介紹,6月12日凌晨,寧化三中的一名女生在校外乘涼時,被一名曹姓男子劫持到學校對面山上的一間廢棄的屋子里,該男子不顧女生的反抗,對其實施強奸。經(jīng)過警方的縝密偵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已被警方抓獲。
鄧所長介紹,目前,曹坊的中小學校大多是警民共建單位,由派出所長出任學校負責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在寧化七中女學生遭強奸案件發(fā)生后,派出所加大了對學校內(nèi)及校園周邊治安的巡查工作,定期給在校師生進行法制教育。
為了更好地保護住校女生的安全,政府還專門拿出資金,在每個女生宿舍都安裝報警裝置,以防止犯罪分子對住校女學生實施不法侵害。
律師說法 學生可要求學校賠償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wù)所佘雷律師表示,在校女生遭受不法侵害的案例時有發(fā)生,學校應(yīng)當提高警惕,盡到安全防范的義務(wù)。上述案例中,學校存在明顯的過錯,受害學生在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的同時,也可以將所在學校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自己的正當權(quán)益!吨腥A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gòu)在民事活動中依法享有民事權(quán)利,承擔民事責任!薄鞍l(fā)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與受傷害學生或者學生家長可以通過協(xié)商方式解決;雙方自愿,可以書面請求教育主管部門進行調(diào)解。成年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的監(jiān)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出訴訟。”
責任編輯 劉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