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淵利涉嫌受賄的900多萬元財物中,有500多萬元花在情人身上——
“副市長”不惜千金買笑
本報訊
郴州市原副市長雷淵利涉嫌經(jīng)濟犯罪一案,昨日在長沙繼續(xù)開庭審理。在昨日的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宣讀的一份對雷淵利贓款、贓物去向情況的調(diào)查表明,雷淵利涉嫌受賄的900多萬元財
物中,有500多萬元送給了情人,僅起訴書中提到的情人就有5名。
送黃某300多萬眼都不眨
據(jù)公訴人指控,在雷淵利送給眾多女人的財物中,尤其對情人黃某(另案處理)最為大方。他在黃某身上一共花了300多萬元,其中包括給黃某送門店、住房、車子、美金、港幣等。2003年,雷淵利將郴州市興旺步行街一處商鋪送給黃某開茶樓。經(jīng)鑒定,該商鋪價值達226萬余元;2005年2月,雷淵利收取個體老板段某(另案處理)的60萬元存折,也給了黃某。
并非一有賄賂就辦事
在昨日的庭審調(diào)查中,當法庭調(diào)查到雷淵利涉嫌收受的第37筆賄賂時,雷淵利向法庭陳述稱,他收受個體礦主周某(另案處理)的6萬元賄賂是事實,但他并不是收取賄賂就辦事。據(jù)了解,2004年,雷淵利找周某借款300萬元,周某借故推辭。為避免得罪雷淵利,周某后來送給他6萬元現(xiàn)金。臨走時,雷淵利答應幫周某推薦一名親戚擔任某縣政協(xié)副主席,但并沒兌現(xiàn)。
兩次批示挪用公款
昨日下午,法庭就雷淵利涉嫌挪用2650萬元公款展開調(diào)查。雷淵利向法庭承認,自己先后作過2次書面批示,同意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動用在銀行的存款,為他人向銀行作質(zhì)押貸款。雷淵利還稱自己批示動用的不是住房公積金,而是住房資金。為此,控辯雙方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周和平
陳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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