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為何淪為強奸犯
“上訴人于青蓮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被告人席上,站在4個剃著光頭的罪犯中的于青蓮聽到這一判決結(jié)果,白皙的臉上涕淚縱橫。她怎么也沒想到,省高級法院的終審判決會把她
的刑期從13年改判為8年。
如果不是在法庭上,人們怎么也不會把這個臉上稚氣未脫的女孩和“強奸犯”聯(lián)系在一起。然而,就是這個年僅14歲的少女,竟制造了一起令人不可思議的強奸案:將一名女大學生挾持到一個小鎮(zhèn)旅社,指使兩個比她大的“朋友”,當著眾人輪番強暴。
是什么“深仇大恨”促使于青蓮使出如此毒辣手段?又是什么原因使一個本該在父母膝下撒歡、校園里歡笑的少女走上犯罪之路呢?
子夜驚詫, 野蠻少女指使強暴女大學生
去年4月10日子夜,一的哥駕車從合肥返回N市,路過一小鎮(zhèn)時被人攔下。有個女孩上車后不停地哭泣,稱自己被一幫人強暴了。的哥勸她趕緊報案,女孩說報案怕那幫人報復(fù)她。的哥將女孩送到N市市區(qū)的住處后,感到事態(tài)嚴重,就打110報案并帶著民警找到了這個名叫鄭霞的女孩。
鄭霞帶領(lǐng)民警趕到小鎮(zhèn),在一家旅社的房間里抓獲了正在呼呼大睡的曾武勇、程三、朱大光。經(jīng)過盤問,強暴鄭霞的曾武勇交待了參與作案的人并帶著民警在小鎮(zhèn)里抓獲了指使作案的于青蓮以及余濤。
令民警們感到吃驚的是,于青蓮竟是個14歲的女孩,但其言談舉止和年齡很不相稱,一副“大姐大”的作派。而聽她指使強奸鄭霞的余濤只有15歲,曾武勇也未滿18歲。
于青蓮和鄭霞究竟有多大的“怨恨”?經(jīng)過詢問,答案令人深感意外。
鄭霞說自己是一所大學的學生,4月10日晚在網(wǎng)吧里上網(wǎng)。于青蓮走過來對她說:“你別上了,出去我跟你講話!闭f著就把鄭霞的耳麥摘下,取下她的上網(wǎng)卡。她和于青蓮在網(wǎng)吧里見過幾面,沒有什么交往,更沒過節(jié)。鄭霞自然不愿出去,于青蓮一把將她拉到門口,對她說:“你以后跟我講話不要神氣活現(xiàn)的,現(xiàn)在你跟我出去玩玩!编嵪疾辉敢,于青蓮便和男友一起把她拽進一輛出租車。
于青蓮說,當晚8時許,她和男友胡可,還有余濤、曾武勇、朱大光無所事事,就從小鎮(zhèn)打車到市里的網(wǎng)吧上網(wǎng)。在買上網(wǎng)卡時,于青蓮看見了正在上網(wǎng)的鄭霞,心里一陣竊喜,走到余濤旁邊說:“別上網(wǎng)了,把卡退掉,叫他們都退掉,我剛才看到一個小妹,給你們‘找情況’(指男女發(fā)生性關(guān)系)。”于青蓮又跑到網(wǎng)吧二樓,催促曾武勇等人趕快退掉上網(wǎng)卡,帶他們?nèi)ァ罢仪闆r”。大家紛紛退卡出門。
5個人帶著鄭霞擠在一輛出租車里,決定到小鎮(zhèn)上去。于青蓮一直懷疑有一次托鄭霞看管背包時,鄭霞拿走了她的幾十元錢。在車上,于青蓮不斷追問:“你上次怎么拿我的錢?”鄭霞委屈地說沒有拿過,看她不承認,于青蓮就對余濤、曾武勇說:“你們今晚把她‘上掉’!
他們來到小鎮(zhèn)的一家旅社。不用辦任何手續(xù),老板就給他們開了一間房。鄭霞上衛(wèi)生間時,余濤、曾武勇一起問于青蓮:“假如她今晚不給搞怎么辦?”于青蓮說:“你們放心,有我在,會搞定的!闭f完,于青蓮走進房間,照著鄭霞的臉就打了幾巴掌,邊打邊叫:“誰叫你偷我錢,平時還在我面前裝神氣,我早就想打你了。”
鄭霞嚇哭了。于青蓮問她:“今晚我?guī)讉朋友要找你‘搞情況’!编嵪紤┣笾骸敖悖瑒e這樣。”于青蓮說著就一把拽開了鄭霞上衣的扣子,鄭霞哭著脫掉了上衣和褲子?此撘患R魂,動作慢,于青蓮厲聲威喝,逼她全部脫光。這時,余濤已迫不及待地撲了上去。
于青蓮和胡可、朱大光、曾武勇在房里一邊觀看一邊評論。當曾武勇奸污鄭霞時,于青蓮和胡可走出旅社遛街,在一個網(wǎng)吧門口碰到胡可的兩個朋友,就吹噓說:“我從市里帶來個小妹,現(xiàn)正在旅社跟幾個朋友‘搞情況’。”然后帶著他們到旅社觀看。有個胖子也提出要強暴,但被于青蓮阻止。經(jīng)過于青蓮?fù),余濤、曾武勇再次輪流奸污了鄭霞?
鄭霞拿了于青蓮男友給的10元錢車費,離開了旅社。的哥報案后,進而揭開了又一起情節(jié)更為惡劣的強奸案。
10多天前的一個晚上,于青蓮與蔣燕等人以解決糾紛為由,將沈菊帶到小鎮(zhèn)旅社。蔣燕對沈菊進行了毆打。程三、朱大光、余濤、于青蓮及余波、陳明(另案處理)等人對蔣燕毆打沈菊不滿,遂商量奸淫蔣燕。程三首先以暴力相威脅,強行與蔣燕發(fā)生性關(guān)系,隨后余濤、朱大光、余波、陳明4人相繼對蔣燕實施強奸。為配合程三等人達到奸淫目的,于青蓮在隔壁房間假裝被打及強奸而哭叫,欺騙并恐嚇蔣燕就范。余波奸淫后,殘忍地將啤酒瓶塞入蔣燕下身取樂。
事后,程三等6人害怕蔣燕報警,紛紛離家躲避。幾天后,見在一家舞廳坐臺的蔣燕沒有報案,一幫人重新聚攏,并平添了一份膽量,10多天后再次作案。
家庭破碎,幼小心靈傷痕累累
于青蓮歸案后,和民警有過這樣一段對話———
問:你為何要打鄭霞?
答:因為她以前偷拿過我?guī)资畨K錢。同時,她見到我愛理不理的,搞的就像“大姐”一樣,反正我對她“不快活”。
問:“大姐”是什么樣的?
答:就是講話張狂得很,不把人放在眼里。
經(jīng)過深入調(diào)查,記者發(fā)現(xiàn)于青蓮是個苦命的孩子,14歲的人生路上有太多的坎坷,太多的悲傷,太多的怨恨。
在于青蓮的記憶里,家庭的融融親情仿佛曇花一現(xiàn)。1990年夏天她出生時,重男輕女的父親頗為不快,自從母親又生下一個妹妹后,做包工頭的父親開始在外面尋找能為他傳宗接代的女人。4歲那年,父母親在吵吵鬧鬧中離了婚。于青蓮被法院判給父親撫養(yǎng)。年幼的她過早地品嘗到了親情離散、家庭失和的痛苦滋味。
性格暴烈的繼母進了家門尤其是生下兒子后,對于青蓮的管教簡單粗暴。因為她小小的錯誤和反抗,繼母除了拳打腳踢外,用鐵鏈抽打致使她皮開肉綻,以致她的母親帶她到照相館拍下受傷的照片,成為一份受過虐待的證據(jù)。于青蓮忍受不了虐待,多次離家出走,學校老師多次到家中對繼母的行為進行批評?衫蠋熥吆,繼母卻變本加厲。父親在法律上是她的撫養(yǎng)人,但常年在外忙于生意,對她基本上是不管不問。特別是奶奶被繼母趕出家門,不久因病去世,缺失的親情,像把鋒利的刀,不斷地刺痛著她幼小的心靈。2003年下半年,于青蓮上了初中,繼母有一次為了懲罰她的頑劣,在她的床上撒下玻璃碴,不讓她睡覺。于青蓮在地上坐了一夜,天亮后收了一小包玻璃碴,跑到母親的家里。孩子畢竟是娘的心頭肉,母親看到女兒受虐待,淚水橫流。但她早已有了自己的新家,又不能長久地收留女兒。于青蓮只有失望地離去。
沒有親情的孩子要尋找慰藉。于青蓮和一幫對學習沒興趣的學生一起,經(jīng)常到溜冰場、迪吧里玩,有時候還到歌舞廳里“見世面”。2004年春天,一場災(zāi)難降臨到于青蓮身上。開發(fā)廊的程某把她騙進店里,伙同3個女子對其進行毆打。程某為了考驗?zāi)杏褜ψ约菏欠裾嫘,是否言聽計從,唆使男友和于青蓮發(fā)生性關(guān)系。在程某的威脅和幫助下,其男友采取脅迫手段,強行奸污了于青蓮。于青蓮乘程某熟睡后逃離發(fā)廊,到公安局報案。兩個摧殘了于青蓮的罪犯后來分別被判有期徒刑4年。
突如其來的打擊,給于青蓮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創(chuàng)傷。很長一段時間,她生活在恐懼、恥辱、悲痛、焦慮中。沒有人能撫平她的傷口,她心里留下了一道難以愈合的疤痕,以致她日后認為,叫男人強奸就是對女人最大的懲罰。
于青蓮?fù)藢W了。她整天和一幫小混混在外面泡網(wǎng)吧、上歌廳、打架惹事。她把電影電視里冷酷無情的女殺手、威風凜凜的“大姐大”、歇斯底里的野蠻少女當作自己的偶像。因為她身材高挑,敢說敢打,很快在小混混中間成為“大姐大”。
當年秋天,于青蓮在迪吧里認識了大她3歲的胡可,并喜歡上了這個相貌清秀的男孩。胡可的家人在小鎮(zhèn)里經(jīng)營百貨生意,家底殷實,雖不滿他們交往,但也不反對。于青蓮仿佛找到了一份愛,有了一個依靠。她說:“我太怕寂寞了,只要誰給我愛,使我不再孤獨,我愿意時刻追隨他!蹦赣H勸于青蓮轉(zhuǎn)個學校繼續(xù)上學,但她已成為一匹脫韁的野馬,再也不愿受到約束了。
身在囹圄,呼喚母愛渴盼自由
過了大半年的鐵窗生活,于青蓮的悔恨已刻骨銘心。畢竟是個只有14歲的少女,她一封又一封地給母親寫信,傾訴無盡的痛苦,呼喚溫暖的母愛,渴盼自由的生活———
我沒想到自己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在看守所里坐牢雖然很苦,沒有自由,但比我在那個家里的日子好多了,不要整天受氣了。但萬一我真被判了十幾年,出來時有三四十歲了,青春沒了,什么都沒了,那我的一生不就毀了嗎?我好后悔,我恨自己為什么要去做這種丑事,是我自己毀了自己。媽您對我說:“你不上學,遲早會后悔的!闭f的對,我真后悔了。我好想有個溫暖的家,看見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都還在爸爸、媽媽的懷里,是多么的令我羨慕呀!到底哪里是屬于我自己的家呀……媽媽,救救我,我不想坐牢,救救我!
于青蓮又給法官寫了一封懺悔書,字里行間透露著悔恨和渴盼自由的心思———
幾個月來,我時刻都在反省自己,因為自己文化淺,又不懂法,犯了大錯,我非常的后悔,我現(xiàn)在才明白,失去自由是最痛苦的事情,我父母親在為我操心,我好想再回到父母的身邊,我對不起爸爸媽媽,對不起那位女孩。法官叔叔、阿姨,請你們看在我年幼無知的份上,請給我寬大處理,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早日回到父母的身邊。
但是,生活中沒有后悔的藥,于青蓮必須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
溫情判決,教育感化問題少女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程三、余濤、朱大光、曾武勇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guān)系,于青蓮指使、協(xié)助他人強奸,5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gòu)成強奸罪,且屬輪奸,應(yīng)依法懲處。一審判處于青蓮有期徒刑13年,其他人則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5年到7年不等。
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yīng)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于今年1月23日正式施行后,省高院審理的第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為了更好地貫徹和執(zhí)行這一司法解釋,省高院指定了3位具有高度責任心、業(yè)務(wù)能力強的女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在審理過程中,女法官們通過走訪、調(diào)查了解了于青蓮、余濤、曾武勇3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jīng)歷、性格特點、平時表現(xiàn)以及他們歸案后的悔罪表現(xiàn),認為他們走上犯罪道路,除了是非觀念尚未形成,法律意識淡薄,加之自律性差等自身原因外,與家庭、學校缺少關(guān)心和幫助有著一定的關(guān)系。根據(jù)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各自法定、酌定情節(jié),遵照“教育、感化、換救”、“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方針政策,省高院對3個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于3月15日分別判處余濤、于青蓮、曾武勇有期徒刑11年、8年和5年。
于青蓮和她的母親聽到這個判決結(jié)果,都聲淚俱下。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