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個患病達20多年,曾在一年多前被醫(yī)學專家診斷為性心理障礙的中年男子,日前因為闖進女廁所,受到了大柵欄派出所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拘留當天,男子的身體出現(xiàn)不適,派出所叫了120。之后的6天里,男子一直被拘,其家屬沒有看到實施拘留所依據(jù)的對男子精神狀況進行
的"司法鑒定"。
連日來,有關專家及法律界人士對此事發(fā)表了各自的看法。其中,針對性心理障礙患者是否應當受到行政拘留處罰,以及派出所方面的執(zhí)法方式是否恰當,人們爭論不一。
而有關此案的詳情,派出所方面至今三緘其口。
事發(fā)經(jīng)過
中年男子闖進女廁28天后被拘留
46歲的性心理障礙患者張立于2006年1月18日闖入了大柵欄稅務所附近的女廁所,被人發(fā)現(xiàn)并報警,
在家人的周旋下,當時并沒有被拘留。28天后,大柵欄派出所憑“司法鑒定”拘留了他。張立還患有腦血管病和高血壓,被拘留時,由于出現(xiàn)身體不適,派出所叫了120。
丈夫被拘留妻子整夜失眠
“你要多保重,照顧好家人和媽媽!
陳芳(化名)最后一次跟丈夫張立通話是在2月15日晚上9點40分,之后,他的手機關掉了。跟妻子打電話時,張立(化名)已坐在警車上,被帶往位于豐臺區(qū)的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拘留所。他被拘留了。
15日一整夜,陳芳失眠了,有四五次想起丈夫在電話中說的話:“我出事了,在去看守所的路上,我錯了……我對不起你,對不起……”
陳芳放聲哭了起來,她拿著夫妻兩人的結婚照,用手不停地擦拭!八心X血管病和高血壓,這幾天還在打針……精神病人嘛……按理說不該被拘,可以寬大處理的……”
陳芳清晰地記得15日上午11點,她在商場上班時,張立還跟她打過電話,向她“匯報”上午的身體狀況。但是,當她下午兩點多打張立的手機時卻始終沒人接聽。這一“反常舉動”令陳芳有了不好的預感。
陳芳說,當時她的腦海里浮現(xiàn)出28天前丈夫“出那事”的情景——那天上午,張立闖進了大柵欄稅務所的女廁所……
28天前男子曾闖進女廁所
1月18日上午,大柵欄稅務所的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一個中年男人闖進了女廁所,并蹲了下去。工作人員立即將他“請”了出來,干部撥打了110——盡管時隔將近一個月,但大柵欄稅務所主任王冬冬女士仍記得那件“怪事”的大致梗概。
對于那天案件發(fā)生的情況,大柵欄派出所方面不愿向媒體透露,不過該所的張所長說:當時張立在女廁所里沒有什么“動作”。
男子曾是性心理障礙患者
事發(fā)后,張立被“限制行動”,他給自己的弟弟張強打了“求救”電話。
張強接到電話時是當天上午10點多。他剛剛結束了前一天的“夜班值勤”,正在菜市場買菜……
張強幾乎和大柵欄派出所民警同時到達現(xiàn)場。他不停地向眾人解釋,自己的哥哥是個精神病人,他“出這事”不是頭一回了,以及他是怎樣落下這一病根的……并不停地向眾人道歉。
據(jù)張強介紹,張立的患病史已達20多年。他于1993年開始在北京回龍觀醫(yī)院治療性心理障礙,一治就是11年。2004年,北京回龍觀醫(yī)院精神科醫(yī)師杜連永還為張立寫了“診斷證明書”,上寫道:
“姓名:張立 年齡:44歲
於(于)1993年3月12日后多次在我院門診治療,診斷:性心理障礙。
醫(yī)師:杜連永
2004年5月17日”
回憶一年多前的診斷,杜連永醫(yī)師說,自己對患者的具體情況“沒印象了”,這些“倒是可以到(回龍觀)醫(yī)院病案室查查”。
不過,在1月18日那天上午,張強被公安人員告知,應當出具由法醫(yī)作出的“司法鑒定”。經(jīng)再三協(xié)調,張立沒有被行政拘留,但是他被要求到醫(yī)院做一個“司法鑒定”。
家屬獲知當事人應負法律責任
1月19日,張立和他的家人被大柵欄派出所告知,交1000元錢,去做一個“司法鑒定”。
當天,一位穿制服的民警和一位穿便衣的警察帶著張立去回龍觀醫(yī)院做鑒定,同去的還有張立的母親。
張立的母親回憶,“當天下午我們就做完鑒定回來了”。不過直到現(xiàn)在,近一個月過去了,他們一直沒有等到“鑒定結果”。
然而,2月15日下午3點29分,張強卻接到了哥哥張立的電話,說自己剛剛被大柵欄派出所拘留了,并且身體很不舒服。
“當時只有張立一個人在家。”陳芳說:“他被傳喚、拘留的過程,我、張強和他媽媽都不知道。等我下班回來的時候,家里空無一人。”
下午4點半左右,張強騎著那輛破舊的26自行車,向大柵欄派出所“狂奔”。張強心有余悸地告訴記者:在過馬路時,自己差點被汽車撞死……
終于來到了位于炭兒胡同的大柵欄派出所門前,張強被“拒之門外”。直到晚上6點45分,他才見到派出所一位姓張的所長。張強被告知:張立受到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
一位大柵欄派出所的警員告訴張強,回龍觀醫(yī)院向他們出具的司法鑒定,意味著張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這就讓張強認為,派出所已拿到司法鑒定結果。
張強當時提出了看一眼“法醫(yī)鑒定”的請求,但未能如愿。
當事人身體不適派出所打了120
15日晚上8點左右,北京市急救中心一輛救護車呼嘯著開到大柵欄派出所門口,一直在此守候的張強在夜幕中,用隨身攜帶的攝像機拍到了救護車到達的畫面,長達兩分鐘。
張強急忙追問在場民警:“患者是不是張立?”警員回答他:不是。
但張強后來私下問了當時實施急救的大夫,大夫回答——患者正是張立,“患者說自己頭疼,頭暈”。
2月16日下午兩點多,北京市急救中心方面也曾向本報證實了此事,一位黃姓工作人員在查閱前一天“出車記錄”后說,昨天晚上8點左右,他們的確接到了大柵欄派出所的“呼救”電話,患者就是張立。
“主述(張立)講,自己頭暈、頭疼,我們工作人員為他量了血壓和心電圖,但沒有輸液……至于其他情況,我們就不知道了!边@位工作人員抱歉地說。
“我哥哥這幾天病了,他有腦血栓、心臟病,老是頭疼、頭暈,站不住。從2月8日開始,就一直在北京友誼醫(yī)院輸液,老太太(張強兄弟倆的母親)身體也不好,倆人都在那兒打針!
張強說。
張強手中還拿有一份首都醫(yī)科大學友誼醫(yī)院為張立開具的處方,處方上診斷為:缺血性腦血管病。
“我現(xiàn)在最擔心他有個三長兩短。他身體很不好……”在北京市琉璃廠附近××胡同一個面積約12平方米的簡陋民居中,張立的妻子陳芳蹲在地上,不時用雙手掩著臉。
家人講述
當事人有20多年“精神病史”
張立曾告訴妻子,自己發(fā)病時,大腦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在做什么。家屬稱,張立闖女廁所已經(jīng)不是第一次了,他至少有20多年的精神病史,近年來一直定期到醫(yī)院領取安定類藥物——三唑侖。
男子闖女廁已不是第一次
1986年結婚幾個月后,陳芳才知道張立有一個“不正常的毛病”。他們是1986年2月份結婚的,到6月份,張立就“進了派出所”。事情起因是“他進了女廁所”。
當時是張強去派出所“領人”的。張強說:“派出所的同志知道我哥哥有精神病,就放了他!
張強告訴記者,他比張立小3歲。在哥哥十幾歲的時候,時不時受當?shù)亍笆锥脊と嗣癖钡钠圬摚蠈,他們有時就追著他打,為了不挨打,哥哥會跑到女廁所躲避。
對于這些故事,妻子陳芳起初并不知道。在第一次發(fā)現(xiàn)自己的丈夫“出那事”時,不知情的陳芳很想不開。
陳芳回憶說,出那事后,她一下子覺得這個老實巴交、連話都不會說的男人很可怕,總覺得他品質上有問題!澳菚r我能怎么辦呢,日子還要過,那個年代,剛結婚就鬧離婚是很丟人的。好在他非常內疚,我想,要是能治好他就行了!
但是,讓陳芳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同年冬天,張立又“出那事”了。陳芳開始意識到,自己的丈夫可能“有問題”。那年冬天,當張立再次進了女廁所后,陳芳決定帶丈夫去看心理醫(yī)生,進行心理疏導。
“出事”后男子幾次想自殺
在之后的相處中,張立偶爾會傾訴自己發(fā)病時的感受。他說自己“出事”時,大腦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事后也常常記不得做了什么。
“他內向、不會說話,有什么事總喜歡藏著掖著,這幾年,脾氣越來越暴躁,特別是對孩子,態(tài)度總是不好……有時候睡覺時還在枕頭下墊一把菜刀,老是說有人要殺他、打他……事實上,每次他清醒的時候總是很煩惱,有幾回他說自己想自殺,說自己活著越來越累!
陳芳告訴記者,她和孩子平時越來越注意跟他相處的“方法”,盡量不讓他感到壓力,無論是工作上的,還是生活上的!斑@兩年,他最擔心的就是他媽媽的身體,經(jīng)常跟我說起此事。我就勸他說,病去如抽絲,病會慢慢好起來的!
“我想過他會有重新犯病的時候,也想到我們會被街坊鄰居誤會,還知道我們的孩子遲早要知道自己的爸爸是個‘什么樣的人’……但我一直沒想到,他會被公安抓走。”
陳芳說:“藥都還在家里,也不知道(拘留所)里頭有沒有三唑侖,有沒有治血壓的藥……”
陳芳介紹,三唑侖是國家一類精神控制藥品,每次張立要拿著身份證復印件到回龍觀醫(yī)院開藥。
弟弟希望哥哥能早日回家
與陷入悲觀情緒的陳芳相比,張強至今仍很樂觀,他認為自己的兄長能逃過“這一劫”。
16日上午,張強不顧勞累,從大柵欄騎車趕到了位于豐臺區(qū)麗澤橋往東1000米處的宣武分局拘留所。找到了看守所負責預審的盛政委,并將張立的情況作了詳細的說明。
張強說,盛政委讓他回去寫一份擔保書,將張立的情況說清楚,然后再由他向上級反映,等待最終處理的意見。
中午12點多,張強從豐臺騎車返回,很快寫好擔保書,之后,又折回拘留所。
那一天,張強說,他只有一個愿望,希望哥哥能夠平安歸來。但是,截至本報發(fā)稿時,張強并沒有收到任何回復。
多方爭議
派出所做法被指欠妥
性心理障礙患者張立被拘的事實,不僅引起了其家屬的質疑,還引起了有關專家、法律界人士的爭議,張立應不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成為爭論的焦點,同時派出所的執(zhí)法方式也引起了廣泛爭議。
派出所執(zhí)法方式引起爭議
今天是張立被拘第六天。
對于張強來說,他至今對大柵欄派出所的“辦案方式”感到不理解。張強說:“作為家屬,我并沒有收到派出所方面發(fā)來的正式拘留通知。另外,我們交了1000塊錢做司法鑒定,但是,從張立被拘留到現(xiàn)在,我們都不知道司法鑒定結果寫的是什么!
同時,張強堅持認為,張立患的是一種精神病,“精神病人是應該區(qū)別對待的,如果確實要實施行政拘留,考慮到他現(xiàn)在還在輸液,身體很不好,能不能人性化執(zhí)法,暫緩執(zhí)行”?
目前,張強和陳芳都無法同張立聯(lián)系上。自2月16日凌晨至今,大柵欄派出所有關方面拒絕就此事接受記者采訪。
派出所做法被指欠妥
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介紹,在他們執(zhí)法過程中,如果遇到精神病人涉案,一般會區(qū)別對待。據(jù)介紹,像張立這樣的性心理障礙者在法律上不應負完全法律責任,“只要他能提供可信的病史,一般我們都會放人。另外,對于身體狀況不好的人,我們也會適當考慮現(xiàn)實情況。大柵欄派出所的做法欠妥,不夠人性化”。
是否應被拘專家各說各的理
對于性心理障礙者是不是精神病,應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有關專家意見不一。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鄧亮認為,從法律上嚴格地來說,性心理障礙應該被歸于精神病,一般情況而言,精神病不應承擔完全法律責任。
而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尹文剛則認為,性心理障礙跟精神病是兩碼事,患這種病的人也不會發(fā)展成精神病。心理咨詢師喬實認為,性心理障礙是一種神經(jīng)癥,不是精神病。當事人闖女廁所,“如果被公安機關抓住,處以行政拘留也是正當?shù)摹薄?本報實習生
劉悅 對此文亦有貢獻)
名詞解釋
性心理障礙
性心理障礙是指以異常行為作為性滿足主要方式的一組性行為障礙的總稱。這種人用異常行為部分或全部取代了正常性生活。這種人除了性心理障礙外,常有其他心理方面的障礙。性心理障礙者或有識別自己性身份的異常,或性欲的喚起、性對象及滿足性欲的方式有別于常人,構成形形色色的性變態(tài)。性心理障礙者主要表現(xiàn)為性對象的異常和倒錯,如發(fā)生同性戀、亂倫、自戀癖、夢戀癥、性幻癥、戀童癖、戀老人癖、戀尸癖、戀獸癖、戀物癖、器官偏愛癖及群淫癖等。(童光來
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