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wǎng) 2006-02-20 01:54:28
發(fā)黃段子當心被拘留 市公安局法制處負責人昨解讀下月起施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早報今天下午3時邀請有關負責人做客青島新聞網(wǎng)與市民網(wǎng)談新法 ■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20天■警察刑訊逼供要依法賠償■施工不設警示標志要挨罰 ■發(fā)送淫穢 信息最高罰500元■偷開他人車輛可處拘留罰款■租房戶違法知情房主也受罰 <<見3版
市公安局法制處負責人昨解讀下月起施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早報今天下午3時邀請有關負責人做客青島新聞網(wǎng)與市民網(wǎng)談新法
■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20天■警察刑訊逼供要依法賠償■施工不設警示標志要挨罰
■發(fā)送淫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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