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索要被扣押的傳銷物品,竟組織近百名傳銷人員,封堵工商局的大門,撕打執(zhí)法人員。近日,山東棲霞市人民法院依法對幾名聚眾鬧事的傳銷者判決,最高判刑6年。
去年9月1日,接群眾舉報,棲霞市工商局執(zhí)法人員端掉一個傳銷窩點,并依法扣押所傳銷的化妝品。
下午3時許,傳銷者廖某帶領(lǐng)幾人到工商局
索要被扣押的化妝品被拒,遂煽動在外等候的30余名傳銷者,沖入工商局四樓吵鬧,并和工作人員發(fā)生推拉撕打。民警及時趕到,將傳銷者勸阻到大門口。1小時后,廖某、程某又與聞訊趕來的80多名傳銷人員,圍堵住工商局大門口。在兩人的煽動下,眾人強行沖入工商局大門,并撕打勸阻的民警。民警將幾名鬧事者依法強行帶離,其他人員繼續(xù)圍堵。下午6時許,正值下班時間,傳銷者又開始堵截下班的工作人員。民警進行勸阻并依法傳喚時,又遭抓扯擊打,幾名工商局工作人員和民警面部、手臂被抓傷。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廖某、程某組織傳銷人員,強行侵入工商局辦公大樓,嚴重擾亂辦公秩序,其行為構(gòu)成聚眾沖擊國家機關(guān)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和5年零6個月;其他幾名被告人以暴力阻礙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其行為構(gòu)成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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