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梁健中 通訊員呂建設(shè))
3名剛畢業(yè)的大學生先后色誘兩外來務工青年約會,而后強迫兩人加入非法傳銷組織,禁錮受害者并向其家人勒索錢財。今年1月,兩名受害者被警方解救,花都區(qū)人民檢察院對3名涉案大學生依法批捕。
電話色誘約會被禁錮
2005年10月,在廣東東莞市某電子廠務工的
女青年阿玉在宿舍接到一個陌生男子的電話,對方說找阿娟。阿玉回答,阿娟已經(jīng)回老家了。該男子就與阿玉閑聊起來。年方20的阿玉被電話中富有磁性的話音感染了。
陌生男子自稱“李沖”,此后,他跟阿娟便通過電話和QQ中交往了起來。很快,阿玉得知“李沖”是本科生,畢業(yè)后在花都某公司工作,今年23歲!袄顩_”一再暗示,自己希望在人海中尋覓一位像阿玉一樣善解人意的好姑娘。情竇初開的阿玉心動了。
當年12月11日,“李沖”約阿玉到花都相聚。阿玉急于早點見到情郎,連夜便坐車趕往花都。一個名叫“姜瀾”的女子將她帶到一間出租屋內(nèi),并將門緊鎖。此時,“李沖”終于出現(xiàn)了,不過他不是跟阿玉卿卿我我,而是不斷地鼓動阿玉加入他所在的公司,進行非法傳銷。至此,阿玉才如夢初醒。
軟硬兼施兩萬元入袋
阿玉稱身上沒錢,想拖延時間設(shè)法逃脫。此時,另外兩名男子對她軟硬兼施,脅迫阿玉向家人要10000元,如果不從就將她賣掉或丟到海里。
阿玉嚇懵了,無奈之下只好撥通了父母的電話。13日18時,阿玉家人將10000元如約打到指定賬號上,但三名男子仍繼續(xù)禁錮阿玉。
被同一手法騙入賊窩的還有男青年周某。周某原在深圳市上班,上班期間接到一個自稱“尹莉”的女孩的電話,隨后在“尹莉”甜言蜜語的誘惑下,于2006年1月1日趕到花都見“情人”,隨即落入賊手,其家人同樣被勒索10000元。2006年1月4日凌晨,周某乘機撥打110報警,被三男子發(fā)現(xiàn)后,遭到一陣拳打腳踢。
作案三人剛剛畢業(yè)
2006年1月6日,花都區(qū)公安局、打傳辦、工商聯(lián)合行動,對轄區(qū)出租屋進行清查,才將他們解救出來。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歸案,女同案犯逃脫。
經(jīng)審,3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剛走出校門不久的大學本科生,年齡均在22周歲左右。近日,花都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對其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