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滯后引發(fā)新型家電投訴激增,去年投訴量為前年3.1倍
本報訊(記者
廖愛玲)液晶彩電顯示屏壞了卻無法享受免費修理,商家的自行承諾對電熱水器顯得蒼白無力……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前天公布的投訴顯示,液晶、等離子等新型家電、電熱水器正遭遇到無“三包”的尷尬,投訴激增。
“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律法規(guī)太滯后了,尤其是商品的三包規(guī)定”,市12315負責人指出,雖然先后出臺了計算機、手機等三包規(guī)定,但在實際運用中仍反映出不完善的一面,去年就受理液晶、背投、等離子彩電的投訴共136件,投訴量是前年的3.1倍,但由于與之配套的法規(guī)相對滯后,此類糾紛解決難度較大,如果按已有法規(guī)中商品的三包規(guī)定解決,會使消費者蒙受不少損失。
一消費者買了一臺
液晶彩電,一年后顯示屏出現(xiàn)故障,要求商家免費修理或更換遭拒。商家的理由是:按三包規(guī)定,電視機整機保修為期一年,顯像管、行輸出變壓器、高頻頭、集成電路為主要部件,保修3年。而顯示屏不在主要部件之列,需要付費修理,其費用往往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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