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墜樓的‘蜘蛛人’不是我的雇工,我們之間是承包關系!北緢髨蟮赖摹爸┲肴恕眽嫎鞘录邪酃痉ㄈ舜韽埫鼾堈业接浾,出示了一份清潔協(xié)議書。昨天,死者哥哥趙春江對協(xié)議的真實性提出懷疑。 記者在這份協(xié)議書里看到,艾港公司與趙春華的合
作期限從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2日,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即相關高空作業(yè)設備由合同中的乙方趙春華自備。記者同時看到,協(xié)議中第9條稱施工期間乙方應防止員工人身傷害事故發(fā)生,一旦發(fā)生,乙方自負法律賠償責任,不得向甲方即艾港公司提任何要求。在協(xié)議第二頁,記者看到乙方代表欄里簽有“趙春華”的名字。張明龍告訴記者,他和趙春華之間是承包關系,而不是雇傭關系。另外,趙春華施工時發(fā)生斷裂的繩子,張明龍稱是趙春華自己準備的。 “協(xié)議不是真的!弊蛱煜挛纾勒吒绺缵w春江否定了張明龍?zhí)峁┑膮f(xié)議。趙春江告訴記者,弟弟外出干高樓清潔工作都是按天拿報酬的,每天七八十元,弟弟不是包工頭。趙春江說,當時趙春華正忙著在福州南路一大樓上安裝字牌,張明龍開車到工地上催他馬上清洗環(huán)海大廈。去年10月1日早晨8時許,他、趙春華和一起干活的小潘到艾港經貿公司在市圖書館的倉庫里拿了繩子后,9時30分左右到達環(huán)海大廈開始搞清潔!拔覀円箬b定協(xié)議的真實性!壁w春江說。(記者段海鷹臧旭平) 事件回放 去年10月1日上午9時50分許,臨沂來青打工的年輕人趙春華在東海中路2號清洗環(huán)海大廈外墻時,因為繩子斷裂,不幸從12層的高度摔至4樓平臺,送至醫(yī)院后,他因內臟多處破裂不治身亡。當時,趙春華的妻子懷有6個月的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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