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 一名在馬來西亞備受主人虐待的印度尼西亞籍女仆經(jīng)過5年等待后,終于在2005年年底獲得了應(yīng)有的賠償。 現(xiàn)年29歲的馬爾尼·安伊姆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當(dāng)時的主人沙利尼·尚穆加姆曾用錘子、剪刀等工具毒打折磨她。 為此,她在2
001年1月向法庭提出民事訴訟。尚穆加姆因此被判監(jiān)禁6個月,并交納了1000林吉特(約合265美元)罰款。 去年12月30日,她接到地方法院通知說,自己將獲得5.1萬林吉特(約合1.35萬美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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