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莊獲利98.61億元
德隆老總唐萬新被提起公訴,最終獲刑可能不超過10年
早報財經(jīng)專訊據(jù)《中國經(jīng)營報》報道,2005年12月14日,在羈押一年之后,唐萬新正式被武漢市檢察院提起
公訴。兩項(xiàng)罪名分別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
專家認(rèn)為,考慮到唐的自首和配合調(diào)查的行為,唐萬新的刑罰還可能從輕。最終獲刑5—10年的可能性很大。
12月14日,武漢市檢察院對唐萬新等7人及其掌控的上海友聯(lián)、德隆國際、新疆德隆3家公司提起公訴。
起訴書稱,唐萬新系3家公司總裁,在其指示下,其下屬楊利、李強(qiáng)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從2001年6月至去年8月,上海友聯(lián)以承諾保底及可獲1.98%—22%不等的固定收益率相誘,與社會公眾簽訂委托投資協(xié)議35890份,變相吸收公眾存款450.02億余元,最終造成172.18億余元無法兌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在這份起訴書中,德隆“坐莊”獲利數(shù)據(jù)第一次公布。起訴書稱,1997年3月,新疆德隆收購了新疆屯河投資股份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此后,唐萬新組織王恩奎、董公元、洪強(qiáng)、張龍等人,操縱“新疆屯河”、“合金投資”、“湘火炬A”股票價格。他們自買自賣,抬高價格,待股價上漲十幾倍后拋售,從中獲利98.61億元,涉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
唐萬新涉嫌兩項(xiàng)罪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
根據(jù)《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yán)重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也就是說,在數(shù)罪并罰后,唐萬新刑期的上限是15年?紤]到唐萬新自首和配合調(diào)查的情節(jié),在量刑上還將從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