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張先生遇到件尷尬事,由于當年結婚時沒有與妻子辦理婚姻登記手續(xù),現(xiàn)在感情不和自愿分開后,他無法拿到離婚證,以至于被先后交過的幾位女友當成了騙子。
解決不了這樁煩心事,張先生給“七姐妹”打來了求助電話。
張先生45歲,老家是棲霞
某村的,現(xiàn)在在煙臺工作。當年,他與妻子結婚時,由于種種原因,沒有到當?shù)孛裾块T辦理婚姻登記手續(xù)。近年來,張先生與妻子感情不和,常常吵架,兩人便協(xié)商自愿分開了。剛分手時,張先生還很慶幸,自認為當年沒有辦理婚姻登記手續(xù)是正確的,因為,省去了辦理離婚手續(xù)的麻煩。
然而,當張先生再找對象時,卻遇到了難題。對方通過媒人介紹,都知道張先生是離婚的,為防止張先生說謊,要求其出示離婚證,從沒辦過結婚和離婚手續(xù)的張先生上哪去找“離婚證”啊?
已經(jīng)離婚卻又拿不出離婚證,先后談過的幾位女友都懷疑遇到了騙子,吹了。
昨日下午,幫辦員與煙臺市婚姻登記處取得聯(lián)系,工作人員答復說,張先生與原對象住在一起多年,已經(jīng)屬于事實婚姻,因此,現(xiàn)在張先生與原對象需回到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手續(xù),然后再辦理離婚手續(xù),各自都可以拿到離婚證,以免影響到再婚。當幫辦員將這個答復轉告張先生時,張先生苦笑著說:“我這是干的什么事,沒感情了,還得領結婚證!還不知道前妻愿不愿意呢!”(幫辦員
姜海英)
責任編輯: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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