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宿豫區(qū)曉店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曉店鎮(zhèn)嶂山閘環(huán)湖大道以北200米湖邊麥田中間的小路上發(fā)現被燒焦的尸體。宿豫區(qū)副區(qū)長、公安分局局長張建益、局長助理朱裕松等立即帶領精干警力趕赴現場。
現場位于曉店鎮(zhèn)嶂山閘環(huán)湖大道以北200米湖邊麥田中間的小路上,地方很偏僻。被燒焦的尸體在一堆玉米秸稈
中,頭東腳西地躺著,身體燒得只剩下頭、一只腳,連性別都無法分辨。根據在現場灰燼中發(fā)現的女性用的胸罩鐵圈以及對已被燒得很小的子宮里發(fā)現的節(jié)育環(huán)斷定死者為育齡婦女,可能生過孩子。另外在死者頭骨里發(fā)現一根長約6厘米的鋼釘,從顱骨受損情況看,鋼釘應該是在死者被砸昏未死時砸進去的,由此確定為一起他殺案件。
死者為誰?
當夜,專案組成員在曉店派出所連夜召開了分析會,首先,案件是情殺?是仇殺?一時性質無法確定。其次,據推斷,曉店現場應該不是第一現場。第三,據警方推斷,可能為熟人作案。但死者究竟是誰?為何被人如此殘忍地殺害后再被移尸、焚尸?案情撲朔迷離。
據此,專案組決定以尋找第一現場,查找尸源為首要工作。于是一路人馬在焚尸現場周圍的曉店、井頭及新沂的有關鄉(xiāng)鎮(zhèn)尋找有無失蹤的育齡婦女。11月20日,在城區(qū)調查失蹤人口的一路人馬從幸福路派出所發(fā)現,11月12日有人曾到該派出所報警稱有一年輕女子失蹤。失蹤女子為一在市府東路上做生意的女老板黃紅(化名),宿豫皂河人。死者是否是黃紅呢?經DNA鑒定,確認了死者即為黃紅。
情殺?仇殺?
根據一開始確定的熟人作案的方向,民警們圍繞著黃紅的社會關系展開了調查。其丈夫劉山(化名)在與民警交談時談到黃紅失蹤前曾跟他提過要買房子,并說是通過他的朋友于某介紹的市區(qū)河濱新村的一所房子,要價為12萬元,黃紅還很奇怪地告訴他說,于某叫她不要告訴劉山。是什么原因買房子時卻不讓丈夫知道呢?民警覺得很是可疑。另外,通過偵查,民警發(fā)現黃紅死前曾和于某有過接觸。諸多疑點集中到于某身上,民警決定對于某進行抓捕。
民警迅速趕赴皂河將于某抓獲。民警連夜對于某進行了審訊。同時一部分民警立即趕往于某在城里幸福街道辦的家。在于某的家中,技偵人員在他家室內墻上找到了模糊的血手印,門后也發(fā)現被擦拭過的血跡,堂屋東間房有濕的痕跡,好像被水沖過,堂屋門后面有3顆釘子和兩顆新鮮的釘眼,釘眼旁有新鮮的血跡,有一顆釘在他家找到,釘子與黃紅顱骨中的釘子一樣,頭部光亮根部生銹。經檢驗,釘子旁的血跡正是黃紅的。
為籌款殘害朋友妻
在大量的證據面前,于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于某家境很困難,他見朋友劉山的妻子黃紅自己經營一門市,估計很有錢,于是就想從黃紅處弄錢。11月11日,于某以介紹黃紅看房子為由,把黃紅騙到自己的家中,強行向黃紅借錢,黃紅不給,于某就用斧頭將黃紅砸暈,為怕黃紅不死,匆忙中于某拔下門后的鐵釘砸進了黃紅的頭部,將黃紅殺死。拿到黃紅身上僅有的53元和手機。殺死后用事先準備好的塑料薄膜將黃紅裹住,用摩托車運到曉店鎮(zhèn)嶂山閘環(huán)湖大道以北200米湖邊麥田中間的小路上。到天剛黑周圍無人時將黃紅的尸體焚燒想毀尸滅跡。目前,于某已被刑事拘留。(本報特約記者蔣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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