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欣悅) 26歲的李志強昨日在一中院哭著領取了死刑判決。
因為酒后對鄰居84歲老太太強奸致死,李志強被法院以強奸罪一審判處死刑。
李志強沒有對自己的行為作出任何辯解,只是在接受法官詢問時,低著頭表示非常后悔。
李志強曾在一家工廠開車,因為喝酒耽誤工作被單位開除
。失業(yè)后,他一直依賴父母,心情比較郁悶。
法院查明,今年4月21日晚上,李志強和鄰居聚在一起喝酒后,想起鄰居張某某晚上值夜班,家中只有其84歲的姥姥高某在家,便萌生強奸的念頭。當晚11點多,他翻墻來到高某家中,高某被驚醒,問“是誰”,李志強怕被對方認出,即用手扼壓其頸部,又將棉被蒙在老太太臉上一頓拳打,在老太太昏迷后,將老太太強奸。后高某因機械性窒息死亡,李志強逃離現(xiàn)場,并掠走高某的人民幣804元。
李志強的辯護律師認為,李志強酒后控制力下降,而且高某自身身體狀況不佳也是其死亡的原因之一。
法院稱,李志強的《司法精神醫(yī)學鑒定書》結論證明,其實施違法行為時處于普通醉酒狀態(tài),辨認和控制能力無明顯削弱,應評定具有完全責任能力。
法院認定,李志強沒有法定從輕的情節(jié),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