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對女朋友展開“金錢攻勢”,中央民族大學校辦公室副主任、校黨委組織部組織科長顧學軍被認定挪用黨費近28萬元。日前,海淀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
顧學軍在庭審中承認,2003年4月,他開始追求同校的一位年輕女教師,經(jīng)常帶著女教師到商場購買高檔手機
和各種名牌服裝,在對方過生日的時候,還一次性送出兩萬元現(xiàn)金做“生日禮物”。共花了6、7萬元,但對方對自己“沒有感覺”。
此后經(jīng)人介紹,他又認識了另一名女青年高某。這次他進一步加大了“金錢攻勢”,先后為對方花費了約12萬元。
餐費發(fā)票達5.6萬余元
據(jù)法院查明,顧學軍的巨額開銷大部份來源于其管理的黨費,從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間,他先后以組織學習班到外地考察、組織黨員培訓和黨員表彰會、慰問困難黨員等名義,編造資金用途報告,從學校黨費賬戶里提取公款15萬余元歸個人使用。2004年1月間,出納員出國將保險柜鑰匙交由顧學軍保管,他利用此機會從保險柜中取出12萬余元黨費自己使用。
今年3月24日,財務(wù)人員在與銀行對賬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了問題。迫于壓力,顧學軍向校紀委工作人員交代了挪用公款的事實。隨后在其辦公室里,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了一大摞發(fā)票,其中打車票1.8萬余元,餐費發(fā)票5.6萬余元。
“愛面子”編出“兒子”蒙同事
檢察官介紹,在調(diào)查過程中還發(fā)現(xiàn)了幾樁顧學軍“愛面子”的“逸事”,他在接受紀委調(diào)查時,因為“不好意思說錢被女朋友花了”,專程求助一位好友,讓其“證明”錢是借給他買房了。案件被移送到檢察院后,這位朋友發(fā)覺事情大了,專程到檢察院澄清了事實。
此前,離異的顧學軍因為覺得40多歲還沒孩子會被人笑話,在填寫干部履歷表時,編出了個“兒子”來蒙騙周圍的同事。(記者李欣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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