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十分鐘后,我將脫光衣服在五一市民廣場周圍裸體行走!21日下午,一男子告訴記者,他是內(nèi)蒙古人,筆名李索倫。他從某高校退學后,寫了一部關于自己的小說,“書名叫《非此非彼》,內(nèi)容主要是探討怎樣活得像個人!苯衲10月中旬,他完成了初稿,總計2萬多字。找到出版社后,他覺得出
版的希望不大,于是產(chǎn)生了以裸奔形式來推銷新書的念頭:“我就是想出名!保11月22日《長沙晚報》) 書名叫《非此非彼》,內(nèi)容主要是探討怎樣活得像個人,可是,一裸奔就近乎獸,他還怎樣活得像個人?“我就是想出名!笨沙隽藧好湟饬x又何在呢? 一個人的作為無論在何時都不能丟棄自己的尊嚴,任何廣告的形式都應當遵守道德的底線及法律的底線,沖出這個底線就背離了作為一個人的起碼價值與責任,更不要說是一個想出名的尚未成為作家的作家了。是的,有些女人以暴露為美并出了名,但那樣的“名”本身并不干凈,男人并不具備這樣的出名要件也企圖以暴露出名,所得到的“名”豈非更骯臟?無數(shù)憑奇憑怪的烏七八糟的廣告已經(jīng)把天下搞得夠烏煙瘴氣了,以“探討怎樣活得像個人”為主要內(nèi)容的《非此非彼》以這樣的形式來推銷,豈不是注定會得到一個非驢非馬式的尷尬結局。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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