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wǎng) 2005-11-22 01:51:00
據(jù)新華社西安11月21日專電 因火車晚點(diǎn)且不告知乘客原因,西安市民毛先生一氣之下,18日將西安鐵路局、西安火車站告上法院,要求兩被告支付4元違約金和因火車晚點(diǎn)造成的誤工費(fèi)5.1元。毛先生的起訴目前已被西安鐵路運(yùn)輸法院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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