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靚穎新造型(資料圖片)
本報訊
日前有傳言說,張靚穎在超女比賽期間就一紙律師函遞到了天娛,在她身邊“智囊團”的幫助
下早與天娛脫離了關系,只是天娛“名義上的”藝人,實際早就把經(jīng)紀人掌握在自己手中。為此,記者采訪了天娛總經(jīng)理王鵬,王鵬說:“有的人就是喜歡搞事,動不動就說要脫離,要脫離就脫離吧,對公司沒多大損失!
王鵬解釋,張靚穎把唱片約簽給華誼后,經(jīng)紀約依然在天娛這邊,不存在外傳的“自己掌握經(jīng)紀約”的現(xiàn)象。只是因為張靚穎的性格和家庭背景,獨立性較強,“她的合約自由度一直要高于其他超女”。記者問王鵬,是否如網(wǎng)絡上流傳的天娛對張靚穎來說只是一個“媒介公司”,如果別人直接找張,天娛拿不到經(jīng)濟上的利益,而只有通過天娛聯(lián)系的,天娛才能取得費用。王鵬聽后笑著反問:“經(jīng)濟利益?她沒有很大的經(jīng)濟利益吧,現(xiàn)在沒什么人找她啊,能有什么經(jīng)濟利益呢?”但他不否認張靚穎身邊一直有“智囊團”,而“智囊團”一直在幫張靚穎出各種主意:“她身邊的團隊不止一個兩個,有很多,不過對于她私人方面的事情我們也不太關心”。
關于張靚穎“不用像李宇春一樣向天娛上繳50%的收入”,王鵬沒有直接回答,只說:“我敢保證,超女的合約是全國所有經(jīng)紀公司中,最維護藝人利益,最站在藝人一邊的。至于這樣還有人要脫離,那就隨她吧,反正對公司也不會有太大的損失!庇捎跁簳r聯(lián)絡不到張靚穎本人,記者無法獲得她本人的回應。本報記者
黃長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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