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教所發(fā)生群毆血案 幕后唆使者是執(zhí)法人員 本報訊 (記者楊敏 張國棟
徐文閣)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wǎng)站日前披露,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發(fā)生群毆事件,導致1人死亡、3人受輕傷,11人受輕微傷。檢方指控收教所前中隊長謝某和民警李某為群毆事件的幕后主使者,包括謝某在內(nèi)
的15人犯故意傷害罪。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此案,但未宣判。
檢方指控稱,2004年1月13日,深圳市收容教育所二中隊隊長謝某和民警李某召集該中隊五樓的組長學員13人開會,授意他們教訓從六樓調(diào)到五樓宿舍的十名“不安分”的學員。十名學員被分配到五樓不同房間,當天下午,他們剛進房間就遭到其他學員毆打。打人者當時以集體唱歌的方式掩蓋打人及被害人喊叫的聲音。當晚,被害人鐘新雄被毆打后傷勢嚴重被送到醫(yī)院,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群毆事件還造成14人受傷。法醫(yī)經(jīng)過鑒定,鐘新雄系鈍物致創(chuàng)傷性休克死亡。
在庭審中,被列為第一和第二被告的收容教育所前中隊長謝某和民警李某均否認自己曾授意毆打?qū)W員。
同時出庭被控參與毆打的學員則辯稱,他們參與毆打完全是被集體安排參加的。曾被指派擔任大組長的學員劉某稱,當日上午10時,任中隊長的謝某召集13名5樓的學員開會,明確告訴他們,6樓的10名學員不服從管理,讓他在上級面前很難堪,要他們好好教訓教訓他們。當日下午發(fā)生的群毆事件就是因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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