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除去喪偶、離異、軍婚、大齡單身等特殊情況,不能享受報銷取暖費的福利待遇.....
天冷了,北方開始供暖。然而,一片陰云籠罩著哈爾濱部分中小學女教師——單位在報銷取暖費問題上,采取“男女不同待遇”的相關政策,F在,一些女教師已經或準備以“假離婚”的方式換取“公平
待遇”。
“眼下出現的這一狀況,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哈爾濱市道外區(qū)女教師小李談及近來女同事突擊“離婚”現象十分郁悶。
不上文件的“規(guī)定”:取暖費“只報男不報女”
現年30歲出頭的女教師小李,前不久剛剛結婚。近日,她偶然聽到一位40多歲的女同事,問她們的女校長:“你離了嗎?”小李對此十分不解。有人告訴她:“上面有一條不上文件的‘規(guī)定’:冬季取暖費‘只報男不報女’,對于女教師而言,除去喪偶、離異、軍婚、大齡單身等特殊情況,不能享受報銷取暖費的福利待遇!
記者在哈爾濱市幾個小區(qū)走訪時聽到了出人意料的消息:有一個單元,幾戶女主人都已經或正在準備離婚。一位60多歲的女老師告訴記者,由于她丈夫有病在家沒有經濟來源,因此沒有錢交納取暖費,為此,他們夫婦辦理了“假離婚”,她說:“我們都已經是‘老夫老妻’了,要不是為了報銷取暖費,咋也不能走上這條路呀!”。
雖然哈爾濱市政府2005年下達的有關供熱規(guī)定中并未對符合報銷條件人員的性別加以限定,但是很多學校執(zhí)行的仍然是“四種人”的特殊政策,即只有符合“喪偶、離異、軍婚、大齡單身”中任何一項條件的女教師才可以從單位報銷取暖費。
教師們說,幾年前,哈爾濱教育系統(tǒng)實行福利分房的時候男女教師都有資格分房,現在報銷取暖費卻“有男無女”,這不公平。
哈爾濱市樺樹小學一位40多歲的女教師說:“我們這個年紀正是爬坡最難的階段,孩子上學、老人有病,我丈夫下崗沒有固定收入。目前,我已經交納了5年取暖費,就算今年不辦理‘假離婚’,明年后年又該咋辦?這個問題要是不解決,差的可不是一年,而是一輩子!”
每年交納“取暖費”,經濟負擔難以承受
對于本人月收入千元左右、家庭經濟負擔很重的女教師來說,為了符合“四種人”的特殊政策,能夠報銷取暖費,采取了辦理‘假離婚’的方式……此舉實在是“情急之中,不得以而為之”。在哈爾濱市樺樹小學和一四六中學、三十八中學等中小學校,取暖費的問題已經成為女教師近來議論最多的話題。
哈爾濱市第三十八中學的幾位女教師,聽說記者想要了解關于女教師取暖費報銷問題,說出的第一句話是:“你是不是想問女教師‘假離婚’的事情?其實,大家彼此之間早已心照不宣了……這是因為若不辦理‘假離婚’,咋報銷取暖費呢?”也有人說:“離婚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不管別人怎么做,我是不會為了報銷這點兒錢辦理‘假離婚’的……可是,為什么非要等到女教師離了婚之后,才能報銷取暖費呢?”
哈爾濱教育局有關人士介紹,哈爾濱市包括八區(qū)十一縣目前有中小學教職工8萬余人,這其中大約有百分之五十是女教工,因此,教育系統(tǒng)女教工報銷取暖費問題,是個大難題。1990年有關文件中曾經規(guī)定只有符合“喪偶、離異、軍婚、大齡單身”等條件的女教工才可以享受報銷取暖費的福利待遇,盡管市政府的新規(guī)定已對此作了更改,但許多單位還是按照“老辦法”執(zhí)行。
據哈爾濱市財政局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說,市級財政對于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的取暖費報銷一直是按照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由市里直接撥付,其他中小學的費用是“屬地化管理”,由學校所在地的區(qū)、縣級財政支付。目前,從市教育局掌握的情況看,各區(qū)、縣的財政情況差距很大,市財政對于這些地區(qū)教師的取暖費報銷上是否存在“男女差別”并不清楚。
一位女教師“假離婚”,結果失去了丈夫
哈爾濱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他幾乎每天都會接到數個詢問有關女教師或教育系統(tǒng)女職工取暖費報銷的電話。他介紹:“有的區(qū)尤其是城市周邊區(qū)、縣的財政狀況不好,因此只給男教師報銷取暖費……致使每年一到“供暖”季節(jié),女教師前來上訪的數量就增多。”
黑龍江省婦聯婦女權益保護部負責人李維娜告訴記者,在“日常上訪”的處理中,女性因取暖費報銷中的“男女不平等”問題上訪,已成為持續(xù)多年的“季節(jié)性上訪”現象,大約能占到婦聯全年接待上訪量的10%左右,部分女教師常常因此無法安心教學,還有些人采取極端方式……
李維娜在接待女性上訪的時候,就曾經遇到過這樣的情況。例如,一位女教師和丈夫先辦理了“假離婚”,然后讓丈夫“離婚不離家”,但是,“丈夫”卻要與另一女子結婚。這位女教師最終被“假離婚”游戲所害,失去了丈夫。(新華社記者
呼濤)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