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溫差退費 難于登天
“如果供熱公司不退給我們去年的供熱費,今年我就不想再交錢了!奔易I;▓@的劉女士說。劉女士的家里,在供熱期間的溫度只有10℃左右,物業(yè)公司每年都來測量,雖然有測溫的記錄,但卻不給居民退費。
“供熱公司收費
的時候那么積極,但因溫度不達標給居民退費的時候,卻推三阻四,從中可以看出他們見利忘義的心態(tài)。”不少深受退費之苦的居民反映,多次打電話與供熱單位聯(lián)系,但常常會被推來推去,啥時辦理退費也不告訴大家。
解惑
讓供熱公司拿出錢來退給居民,真有些“難于上青天”的味道。今年新的供熱條例對溫度不達標退費的規(guī)定更加細致,不知道供熱結束后,居民們是否仍會遇到退費難的問題。
供熱條例規(guī)定,供熱溫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還熱費的50%;供熱溫度低于14℃的,全額退還熱費。
不過,條例中還規(guī)定,因用戶裝修、裝飾等原因,致使供熱質量不達標和造成相關損失的,責任由用戶承擔。但現(xiàn)在誰家裝修房子,為了美觀不把暖氣片包起來?在這種情況下,這條規(guī)定還是否合適?當心供熱公司以此為借口,拒絕為你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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