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某資深教授張,欲在書房置一面長排落地大書櫥。想像著未來的日子,白天買書存書、夜晚選書讀書,從不逛街的教授也進了商場。精挑細選,一萬二訂好一架。 貨很快送到家,書迅速堆上架,張教授擺開了嶄新的靜讀架勢。茶香繞室,漆味亦繞室。張教授是懂得些環(huán)保常識的,
遂開窗通風(fēng)。三四晚后,張教授有些頭痛,只好將寫作地點挪至餐廳,書房仍然白天黑夜地通著風(fēng)。 夏秋季節(jié)的風(fēng),很是干燥有用。然三個月后漆味仍存,張教授開始考慮退貨。電話打過去,商家說產(chǎn)品經(jīng)各部門檢驗合格,你說不好拿證明來;再不服,歡迎打官司告我們,我們常年聘了兩律師,就是干這個的。再打第二個電話,檢驗部門說可以檢驗,你們把家具拉來,另交費用若干。此時張教授雖然很生氣,但總歸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知道光發(fā)火是沒用的———他拿出紙筆,開始計算法律途徑的成本: 一為直接成本,拉家具去檢驗的車費、檢驗費、與廠家談判的成本、打官司請律師的費用、訴訟費、收集證據(jù)費;二為機會成本,就是干這些的時間本可教課寫書,掙不少錢;三為精神成本,沒打過官司的人很容易心力交瘁;四為風(fēng)險成本,還不一定能贏呢!張教授越算越清醒。他撈起電話,吐字清晰發(fā)音堅定:“你們把書櫥拉回去吧,給我九千塊就行。”一小時后,當(dāng)初賣他書櫥的小伙子滿臉愉快地進了門,兩人像老朋友似的,“事情得到了圓滿的解決”。北大教授的故事告訴每一位老實巴交的平民百姓:實踐法律精神,需要考慮經(jīng)濟成本之高低,這才是聰明腦袋的正常反應(yīng)。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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