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嫁酗酒丈夫后,她和兒子(與前夫所生)就長期受到虐待,2004年11月25日的晚上,護子心切的她招到丈夫追砍……這一刻,積累的滿腔怨恨讓她拿起刀,用力刺向了丈夫。
記者昨日獲悉,昆明市官渡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已對這起轟動一時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母親獲刑13年,其子獲緩刑。
長期
受虐 護兒怒殺丈夫
39歲的李秀一家居住在昆明官渡區(qū)阿拉鄉(xiāng)某村莊。2004年11月25日23時許,其夫張強喝醉酒后被扶回了家。剛進家門,張強就趁著酒性拿16歲的繼子小明出氣,還將來勸他的朋友罵走。
“繼父每次喝醉都罵我,那天晚上他讓我去魚塘搬水泵,我不干就跟他頂了幾句嘴,媽媽怕我挨打忙把我推進房間。過了一會,我聽見媽媽的驚呼聲,出來就看見繼父拿著刀正在追殺媽媽,我隨手就拎起一把鐵錘,猛擊了過去。”
“兒子被我推進房后,張強就一直罵我,并稱要把我和兒子殺掉。他以前喝醉酒就經(jīng)常打罵我,我從不敢說什么。那天他竟拿了把刀出來要殺我,兒子把他錘倒后,他依然沒有停止叫罵。被他虐待了那么多年,當時我想都沒多想,撿起地上的刀子就朝他刺了下去!崩钚隳缸訋е謶值纳袂楣┦隽水敃r的經(jīng)過。
為母子倆求情
張強死后,李秀母子主動投案自首。今年9月21日,官渡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李秀殺夫一案。
這起慘案在當?shù)匾鹆撕艽蟮恼饎,村民們無不為“平日連只雞都不敢殺”的李秀感到惋惜。庭審當日,全村222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聯(lián)名狀,狀書中稱李秀長期遭到家庭暴力是眾所周知的,她為尋求法律保護,曾數(shù)十次到村民委員會請求調解、報警,也曾兩次到小板橋法庭請求離婚,但迫于張強的暴力威脅,都沒有成功。這份狀書中還說:“張強在村里是一個品行惡劣、臭名昭著的人,他在家里經(jīng)常用最殘忍的手段毆打李秀母子,張強的死使村里許多人免遭惡運……”
母子獲刑凸現(xiàn)相關問題
官渡區(qū)人民法院日前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秀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小明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據(jù)官渡區(qū)法院刑事審判庭的一位法官介紹,從犯罪心理學學角度看,李秀的行為屬于“受虐婦女綜合癥”。婦女長期遭受暴力虐待后,內(nèi)心無助感會變得異常強烈,漸漸變得逆來順受,當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超過個體的承受能力使,婦女在極度恐懼的狀態(tài)下,可能將施暴者殺死。近幾年,像李秀這樣由家庭暴力引發(fā)的血案屢屢發(fā)生,通過審理調查,發(fā)現(xiàn)一些部門在處理家庭暴力相關工作中存在問題,使一些原本可以在萌芽狀態(tài)就解決掉的家庭暴力問題逐漸激化。(文中人名系化名)(記者
熊瑞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