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wǎng)(楚天金報) 見習(xí)記者蒲哲通訊員王皓唐康
報道:“他用刀比著,我就給了200元!”18日晚上9時許,女面的司機張娟\(化名\到江夏區(qū)廟山派出所報案,她抹著眼淚講述了被搶經(jīng)過。
當(dāng)天下午4時許,一個小青年在江夏物資局前攔下了她的車,要去五里界。
車子到達(dá)了五里界,小青年又要到廟山開發(fā)
區(qū),張娟只好照辦。而天色漸暗,為安全起見張娟在途中帶了一名女乘客。
晚上7時許,車子到了廟山,女乘客也下了車。小青年還沒有下車的意思,老實的張娟再次發(fā)動了汽車。8時許,車子到達(dá)廟山境內(nèi)的大花山苗圃。見四周無人,小青年兇相畢露拿出了尖刀。
“他還強奸了我老婆!”當(dāng)晚12時許,張娟和丈夫再次到了派出所。張娟稱,事后,劫匪還強行索要了張娟和丈夫的手機號碼,并記下她的車牌和家庭住址!安灰獔蟀赴,否則就讓你老公知道!”小青年持刀要求張娟將其送回了紙坊街,并威脅明天送300元現(xiàn)金過來。
“他很可能還會打電話來勒索!”次日,身著便衣的民警陳軍上了張娟的車。
“錢準(zhǔn)備好了沒有?”中午11時,小青年果然打來了電話。接下來的4個多小時,小青年不斷地變換電話,催促張娟給錢。民警很快確定了小青年的位置。
“你在哪啊?”在某公話亭內(nèi),一小青年正在打電話!拔揖驮谀闩赃!”小青年下意識回頭張望!熬褪撬!”回頭的一剎那,張娟認(rèn)出了歹徒。陳軍迅速下車,將其撲倒。
經(jīng)查,犯罪嫌疑人田某,江夏五里界人,今年18歲,此前已經(jīng)作案7起。
昨日,田某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