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離婚了卻對前妻從前的行為耿耿于懷,預謀報復,用斧頭、菜刀砍傷三人。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宋某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
年近半百的宋某與妻子離婚后雖然分開過日子,可宋某總懷疑前妻在婚姻存續(xù)期間行為不檢點,越想越恨的宋某竟打算將前妻姜某殺害。2004年9月28日下午5時,宋
某提出中秋節(jié)到了,要給姜某家送月餅,以此為借口,他揣著斧頭、砍刀來到萊西市姜某的住處。見面后,宋某要姜跟自己回家,被姜嚴詞拒絕。不冷靜的宋某當即露出兇相,持斧頭、菜刀等亂砍亂砸,因用力過猛,斧頭的頭部都從手柄處脫落下來。經(jīng)法醫(yī)鑒定,姜某父母均被砍成重傷,姜某輕傷。
宋某逃回家后想自殺,用手觸電、吃安眠藥、持水果刀捅胸部,最終都未遂,被公安機關抓獲。檢察機關指控宋某涉嫌故意殺人,而宋卻表示自己沒有預謀,屬于一時沖動傷人。法院審理查明,宋某在送月餅前曾留下遺書,預謀報復殺人的主觀故意明顯。(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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