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江西安義縣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口長年在外務工,不少未婚青年只能利用農忙或春節(jié)回家時,通過親戚朋友介紹來尋找戀愛對象。由于男女雙方沒有更多時間接觸了解,為防止分隔兩地久了感情生變,男方多在交納一定的“婚約保證金”后,帶女方與自己一同外出打工生活!吧衔缃诲X,晚上同居”的
“閃婚”,已經演變成為當?shù)氐臅r尚新“鄉(xiāng)俗”,而“婚約保證金”也引發(fā)了多起民事經濟糾紛(10月18日《北京娛樂信報》)。 這所謂的“婚約保證金”不就是以前的“彩禮”嗎?兩者的不同之處只在于,過去男方付給女方家庭“彩禮”后,并不能馬上就與女方“比翼雙飛”。如今“彩禮”換上了“婚約保證金”的“馬甲”,實質就是封建的買賣婚姻制度借尸還魂。 男方交納這份“婚約保證金”,是帶有附加性條件的,即女方同意與男方成婚。而女方要求男方交“婚約保證金”,實質就是借婚姻索取財物,可以說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婚約保證金”是將經濟契約引入婚姻關系中,并非正常意義上的財產贈與,不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因而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閃婚”新“鄉(xiāng)俗”其實是陳腐婚姻觀念的現(xiàn)代翻版。女方害怕分手后自己“人財兩空”,向男方索要所謂“婚約保證金”,顯示出對未來婚姻的不自信。而只要對方交付了“婚約保證金”,立馬就可隨其外出共同生活,也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傳統(tǒng)思想。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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