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買了不到兩個月的新車在超市停車場被刮傷,保安卻沒有攔住肇事車輛也沒有記下肇事車輛的號碼,車主呂女士認為是超市保安沒有盡到責任。昨天,她委托律師與超市打官司討說法。
9月17日,呂女士開車去市北區(qū)一家大型超市購物,車是7月份剛買的標致307。
她說那天下著小雨,又是中秋節(jié)前一天,超市停車場里車很多。當她進入超市停車場時,忽然一輛小推車沖她撞來,撞在車的右前門上,車右前門被劃傷,門標掉了下來。撞上她的小推車是胡先生推的,胡先生說自己也是受害者,因為在推車另一側,一輛金杯面包車先撞了小推車,小推車被兩輛車夾在中間。呂女士立即打110報警,這時,面包車開始往后倒,想一走了之。呂女士喊旁邊的保安,“趕緊攔住,別讓它跑了!”但保安并沒有攔住面包車,呂女士眼睜睜看著肇事車輛逃走。交警隨后趕到,認定肇事車負全部責任,但呂女士和目擊者胡先生都沒有看清車牌號,而根據(jù)超市保安提供的車牌號碼找到的車,又與肇事車輛不符。
該超市一位姓王的助理表示,當時保安發(fā)現(xiàn)停車場有情況,就馬上過去處理,因為呂女士已經(jīng)報警,所以保安沒有介入此案。他認為超市的停車場是免費的,只提供車位,不負責車輛的安全,這點已經(jīng)在超市停車場的告示里寫明。另外保安是商場內(nèi)部的保安,沒有對外的職能,更無權攔截顧客車輛,呂女士的車上了保險,完全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這件事與超市無關。
呂女士的律師則認為顧客去超市購物,只要是在商場的范圍之內(nèi),超市都應該為其人身和財物提供安全保障。他們決定起訴超市索賠車輛維修費并要求超市向呂女士道歉。胡先生表示愿意出庭作證,如果有可能,自己也將向超市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因為當天兩輛車把自己和小推車擠在中間,自己也受到了驚嚇。(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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