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膠南瑯琊臺邊防派出所民警在陳家貢村村民劉某家中發(fā)現10枚長約20厘米的炮彈,彈體前半部分銹跡斑斑,尾部寫有“海37-7”、“殺爆曳”字樣,如此老 化的“炮彈”隨時有破裂或爆炸的可能。 經詢問得知,該炮彈是劉某8日下海作業(yè)時撈得的,原準備留著當廢鐵賣。在民警的說服下,劉某最終將炮彈交由警方處理。(玉勛 國華 軍鵬)
經詢問得知,該炮彈是劉某8日下海作業(yè)時撈得的,原準備留著當廢鐵賣。在民警的說服下,劉某最終將炮彈交由警方處理。(玉勛 國華 軍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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