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偷車牌后要挾車主出錢贖回牌子,近日,大膽的竊賊王某因敲詐勒索罪被市南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今年4月份,王某和同伙用化名“顧濱”辦理了一張假身份證,用身份證辦理了一張牡丹信用卡,又印制了“尋牌132××××7065”的不干膠
紙50張。他先后在無棣路、洛陽路等處的樓下盜竊28輛汽車的車牌,在汽車反光鏡上留下拿錢贖牌的線索。
王某號稱“盜亦有道”,只要車主打過電話去詢問,他便給車主回復(fù)“盜亦有道,錢到必還,絕不食言”的短信,并要挾對方往自己的賬號里匯款,勒索的金額從100元到300元不等。短短一個月時間里就有23位車主向王某的賬戶里匯款4390元
4月26日,王某被逮捕。法院認為王某的行為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但因其到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依法酌情從輕處罰。(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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