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中國法院網訊 9月21日上午,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宣判大會,依法判處故意殺人犯趙慶濤、杜建軍,搶劫犯丁輝、張傳
家4人死刑。宣判后,4名罪犯被押赴刑場。
2004年5月10日晚7時許,趙慶濤同他人到東營區(qū)云門山路"冬吧拉"酒吧喝酒。當晚9時許,李冬生與其女朋友也到酒吧娛樂,因酒吧樓梯狹窄,在上樓過程中,李冬生與下樓的趙慶濤發(fā)生碰撞,二人遂相互對罵。隨后,趙慶濤等人在酒吧三樓衛(wèi)生間對李冬生進行毆打,趙慶濤抽出隨身攜帶的刀子,朝李冬生的頸項部、胸腹部猛捅,隨后逃離現場。李冬生被送往醫(yī)院搶救,終因右心房前壁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同月19日公安機關將趙慶濤抓獲。
法院認為,趙慶濤因瑣事竟持刀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犯罪手段殘忍,情節(jié)惡劣,后果極為嚴重,且系累犯,依法應予從重處罰。故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趙慶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5年1月6日中午12時許,杜建軍到廣饒縣大王鎮(zhèn)劉集村其同事劉建文家中,以劉建文因與他人發(fā)生爭執(zhí)被扣留,急需拿錢贖人為借口,企圖騙取劉建文的母親劉愛紅的錢財。因劉愛紅想找人調解此事,杜建軍怕事情敗露,遂拿起劉愛紅家的鐵鉤子打擊劉愛紅的頭部,并用劉家的剪刀向劉愛紅的頸部捅刺,見劉愛紅倒地后逃離現場。劉愛紅因左側頸動脈部分斷裂、左側頸靜脈完全斷裂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當日杜建軍在家中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杜建軍因騙取錢財不成怕事情敗露而故意殺人,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應當依法嚴懲。故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罪犯杜建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4年5月25日21時許,丁輝竄至東營市東營區(qū)環(huán)衛(wèi)路路南市政公司平房住宅區(qū),翻墻進入周松華的暫住處盜竊物品,在盜竊過程中被回家的周松華發(fā)現,丁輝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將周松華胸部、腹部刺傷,致水果刀折斷,周松華倒地后,丁輝怕其醒后報警,又用刀刃將其頸部割傷,
并用床板壓在周的身上,致周松華失血性休克死亡。丁輝劫得小靈通1部、照相機1部、現金150元逃離現場,搶劫物品總價值462元。
法院認為,丁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并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故以搶劫罪判處罪犯丁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4年1月3日,張傳家伙同張英杰預謀搶劫出租車,并購買了刀子等作案工具。當晚17時許,二人竄至河口區(qū)海盛路新華書店門口,以去廣饒縣大王鎮(zhèn)為由,騙租秦建駕駛的車牌號為魯E78518的黑色桑塔納2000型轎車。當車行至廣饒縣丁莊鎮(zhèn)附近停車時,二人對秦建實施搶劫。因秦建反抗,二人遂持刀對秦猛刺,致秦建失血性休克死亡。二人從秦建身上搜得東信EG750手機一部、現金2000元后逃離現場,后將秦建的尸體拋至東營區(qū)龍居鎮(zhèn)黃河外壩西側。該被搶劫車輛及手機價值96679元。案發(fā)后該車已追回返還被害人親屬。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傳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且搶劫數額巨大,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后果,應依法嚴懲,故以搶劫罪判處罪犯張傳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一萬元,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