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寧打工未果,被同性帶至旅社發(fā)生“一夜情”,從此,如橡皮糖一樣沾上了對方,以染上性病需要治療等理由,多次敲詐勒索對方巨額錢財?shù)姆缸锵右扇税自?化名),近日被南京市鼓樓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
夜宿廣場遇到“同志”
搜狐網(wǎng)援引南京晨報消息稱,26歲的白云是江蘇泗洪人
。去年9月中旬,只有小學文化的白云來寧找工作,因其沒有任何特長找不到事做,幾乎每天晚上都睡在山西路市民廣場。一天,龍某(化名)喝了點酒路過市民廣場時,發(fā)現(xiàn)了睡在路邊的白云,兩人在椅子旁聊了起來,白云說自己已走投無路,希望龍某幫他一把。當晚,龍某領(lǐng)著白云來到位于三牌樓的一家旅社,和他喝酒吃飯、洗澡,借著酒勁,龍某還將自己家中的一切情況告訴了白云,隨后迷迷糊糊地與白云發(fā)生了“一夜情”。第二天,龍某并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臨走時給了白云300元錢,留下手機號碼后離開了。
以染性病為由開始敲詐
不料,麻煩從此開始了。白云在老家就經(jīng)常偷鄰居家的東西,讓父母親傷透了腦筋,后在老家實在混不下去,才到南京找工作的。
龍某給的300元錢沒幾天就被他花了個精光。也不知為什么,幾天后白云突然發(fā)現(xiàn)下身出現(xiàn)一點潰瘍,他害怕了,立即趕到醫(yī)院做了檢查,但沒發(fā)現(xiàn)問題,擦了點藥很快就好了。但是,白云的腦子里卻突然升起一個罪惡的念頭:這不正是一個發(fā)財?shù)睦碛?他試著給龍某打了個電話,從接電話人的口中得知,龍某是某公司的大老板,他還能沒錢?何不敲他一筆錢花花。主意拿定后,他便給龍某打電話,說自從與龍某發(fā)生關(guān)系后就得了性病,沒錢醫(yī)治,要龍某拿出25000元為他治病。龍某自己也連忙趕到醫(yī)院做了一番檢查,確認沒事,但是他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與白云約好在市民廣場見面,龍某給了白云20000元現(xiàn)金,并讓白云寫了一個收條,要他保證一次性了斷。白云假意答應(yīng)。
耍手段輕松勒索6萬
然而,這僅僅是罪惡的開始。白云想到龍某曾告訴他,老家還有一個19歲的兒子正準備參加高考,這恐怕是龍某最大的軟脅。于是,他又給龍某打了個電話,說是病情還很嚴重,必須再給錢看病,要不然就給你老家的兒子打電話。
去年11月10日晚上,龍某約白云在市民廣場見面,又給了現(xiàn)金10000元。又讓白云寫下字據(jù),保證以后不再糾纏,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3萬元錢讓白云在老家風光了一陣。春節(jié)過后,他又打開了小算盤,他認為只要緊緊抓住龍某這只肥羊,不愁沒好日子過。今年3月上旬,他便來到南京,迫不及待地打電話給龍某,以自己下身已成了殘廢無法結(jié)婚生子了、曾想過自殺等為理由,要對方付給他生活費,狡猾的白云還給龍某寫了一封信,要他盡快辦理,否則將另外幾封信寄給他的兒子和他的單位,毀壞他的名譽,破壞他的家庭。
龍某思前想后,決定再給對方20000元,并叫對方寫了收條,還草擬了一份協(xié)議書,意思是最后一次付款了。讓白云簽字、摁手印。
事后據(jù)白云交待,他采取相同的方法,先后從龍某手里敲詐現(xiàn)金人民幣60000余元。而白云從此過上了大款日子。
而龍某更換了手機號碼,然而,他萬萬沒有想到,5月14日,白云再次給他寫信索要生活費。自從龍某接到信后,公司里電話不斷,都是白云打來了電話。不但影響到了公司的正常業(yè)務(wù),員工們都用奇怪的眼光瞧他。他從此茶飯不思,無心工作。為此,他干脆將公司交給朋友打理,自己躲回了老家。
可是,白云又將電話打到了龍某的家中。龍某還未回到家,就有電話來找他,妻子或兒子接聽,對方一律不說話,搞得家人很緊張。他知道,對方是個無底洞,于是鼓足了勇氣報了警。6月14日上午,當白云再約好地點,將龍某的10000元現(xiàn)金拿到手時,被附近守候的民警當場抓獲,白云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案發(fā)后,白云交待說,他已摸清了龍某的心理,如果龍某要報警的話,早就報警了。他認為龍某還是怕丟面子,因而使他總能得手。
昔日毒友敲詐“鐵哥們”
沈子陽與劉浩從初中就是鐵桿哥們,2003年,沈子陽在朋友的縱容下染上了毒品,劉浩也緊隨其后。2004年9月底,因一位朋友提到隔壁鄰居家是個生意人非常有錢,三個人一商量,決定偷一把,他們從窗戶爬進鄰居家中翻找進來,但僅僅偷到600元錢,事后幾人平分揮霍。
今年3月劉浩因涉毒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后被取保候?qū)。當沈子陽得知這一消息后,竟然產(chǎn)生了壞念頭,覺得這是個來錢的好機會。他找到劉浩的父親,講述了曾經(jīng)與劉浩一起盜竊的事,稱如果不想讓這些事情泄露出去,就得給點好處費。
劉浩的父親非常害怕,他認為這事只要捅出去,兒子一定會被判刑。為了兒子,他只好瞞著家人將錢給了沈子陽。然而,沈子陽發(fā)現(xiàn)這錢來得太過容易,從此指望這錢生活了,從三五百到一二千,隔三岔五地來找劉浩的父親要錢,每次還裝模作樣地打收條,在不到二個月的時間里,陸續(xù)拿了劉家7000余元。
劉父既怕沈子陽把事情說出去,更怕他來繼續(xù)要錢。只好把事情告訴了妻子,兩口子商量,覺得這樣下去也不是個辦法,最終他們還是選擇了報警。6月24日,當沈子陽再次來到劉家取錢時,被警方當場抓獲。鼓樓區(qū)檢察院谷以成檢察長點評這兩起都是普通的敲詐勒索犯罪案件,犯罪分子都是利用對方怕丟面子或是怕別人知道家庭隱私等心理敲詐得手的。
敲詐勒索罪是行為人通過對被害人實行精神強制,使之產(chǎn)生恐懼、害怕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財物。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quán),有時也同時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權(quán)或其他權(quán)益。但這種對人身權(quán)利的侵犯是使用威脅、要挾手段的結(jié)果?陀^方面表現(xiàn)為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迫使其當場或者限期交出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其實,在第二起案件中,被害人只要態(tài)度強硬,犯罪嫌疑人就無法得逞,但我們的被害人大都因怕丟面子或者感到家丑不可外揚,從而給了犯罪嫌疑人可趁之機。盜竊等犯罪有時要達到一定數(shù)額才能構(gòu)成犯罪,這些基本的法律常識,市民也應(yīng)該掌握。另外,對法律不了解的市民,也可以通過相關(guān)的司法機關(guān)進行咨詢等渠道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識,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
責任編輯:孫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