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前天夜里,家住瑞昌路的欒女士被丈夫毆打,報案后,派出所民警很快處理完案件,可欒女士仍拉著民警:“求求你帶我去派出所吧。”欒女士老家煙臺,這里沒有親戚可投奔。警察一走她肯定免不了挨一頓拳腳!靶薷暮蟮摹秼D女權益保障法》可以給她們一個避風港!眿D聯(lián)權益部部長譚成英表示
,民政部門的參與將使婦女遭遇暴力后可以暫時離家避難。
類似的情況,李滄區(qū)法律援助中心也曾遇到,因為中心沒有留宿能力,他們只能把被打婦女安排到街道辦事處,讓她們在街道的旅館里湊合一夜再回家。
8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決定,昨天,市婦聯(lián)舉行座談會邀請各方專家討論婦女權益保障問題。譚成英指出了新法與舊法中的一處細微差別,在修訂的新法中明確了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負有重要責任的機構和組織,規(guī)定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城鄉(xiāng)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團體,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為受害婦女提供救助!暗谝淮伟衙裾布{入在內,這就是說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婦女有希望獲得一個避風港!
市中級人民法院一直從事家庭暴力的鑒定工作,宋法官表示家庭暴力往往不是偶然的情況,遭遇暴力之后,有的婦女能夠暫時離開丈夫居住,經濟條件差的則只能硬著頭皮回家,在雙方不冷靜的情況下極有可能招來更嚴重的冷暴力或是再次被打。在暴力事件中,后一種情況的婦女占大多數。在場專家贊同如果有個避難所可以讓婦女暫時得到救濟度過危險期或者度過鑒定和起訴、宣判中的時間差,就能更好地維護婦女權益。(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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