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日電
據(jù)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中國廈門遠(yuǎn)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已與妻子曾明娜在加拿大正式離婚,并于上月獲準(zhǔn),除將影響兩人日后是否能一同“在家軟禁”的安排外,當(dāng)?shù)孛襟w質(zhì)疑是為其家人留加做兩手準(zhǔn)備。
報道引述熟悉加拿大移民法的律師指出,一般而
言,難民申請人離婚后,若與本地人再婚,將有利于申請人以人道理由留下。
這宗離婚申請在今年六月二十一日獲批準(zhǔn)。法官判曾明娜獲麗昌物業(yè),即目前曾與賴昌星軟禁的物業(yè),現(xiàn)估價約四十九萬加元。
曾賴二人成功離婚后,賴昌星一家的難民申請情況可能出現(xiàn)變化,因為曾明娜及三名成年子女,可以人道理由自行申請難民資格,而不受賴昌星最后的去留影響。
賴昌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重新審核其難民資格的上訴已經(jīng)失敗。
加拿大當(dāng)?shù)孛襟w昨日(周四)表示,最高法院已駁回賴昌星的上訴,其前途等聯(lián)邦移民暨難民委員會決定。
責(zé)任編輯:孫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