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陽谷來青打工的王某擁有18部電話,卻從不交話費,每個號碼欠費停機后他都置之不理,再申請新號。昨天,王
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王某常去話吧給家人打長途電話。去年11月,從話吧走出來的王某突然想到了一個賺錢的辦法———開話吧。但他卻并沒有走正規(guī)途徑,而是在嶗山區(qū)東韓幼兒園后面租下一處房子,又用“郭偉、李武”的名字偽造了兩張身份證,然后向某公司申請安裝4部固定電話。電話安好后,王某在門口豎起招牌:公用電話國內(nèi)長途2角。與其他話吧長途電話每分鐘3角的價錢相比,王某這里屬于“超低價”,招來了大批顧客,王某只管收錢,從沒想過去交話費。一個月后,電話欠費停機,而王某也有8000多元進賬。嘗到了免費午餐,王某又用7個假名開通了14部電話,繼續(xù)自己的話吧生意。
去年12月,某公司的工作人員到東韓上門催費,才發(fā)現(xiàn)王某的固定電話成了公用電話,遂報案將王某抓獲。
昨天,嶗山法院公開審理王某詐騙案。法庭上的王某一言不發(fā),側(cè)頭仔細聽著檢察院起訴的事實和理由。當法官宣布判決時,他歪頭想了足足10秒!胺,都怪我太不懂法了!睋(jù)法官介紹,不繳話費的情況近年來大幅增加,如果經(jīng)催費后仍不繳納的就是違反了合同,但王某一開始就用假身份證申請?zhí)柎a,主觀上就是為了逃避繳費,屬于詐騙行為。依照刑法,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趙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