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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涼鞋,不是拖鞋! 司海英/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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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晚發(fā)生的這起車禍,肇事男青年(膊者)腳上穿的正是拖鞋。閻格寧攝 |
新聞背景
8月23日,深圳市發(fā)生特
大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和19人受傷,警方初步認定,肇事司機在搶紅燈時,為避讓一輛搶道橫穿馬路的自行車而造成慘劇。經(jīng)查,事發(fā)時司機腳穿拖鞋,無法及時踩住剎車,是釀成特大車禍的重要原因。
緣起
青島又現(xiàn)“拖鞋車禍”
8月26日晚11時許,在安徽路與廣西路路口,一輛魯B89006的白色奧拓轎車高速中沖上人行道,將一過路婦女撞飛10余米,汽車在空中翻轉(zhuǎn)后落地。傷者左大腿和盆骨骨折,面部挫裂傷被縫20多針,腦部受傷嚴重,目前仍處于昏迷當中(本報曾報道)。事故發(fā)生后,記者第一個趕到現(xiàn)場,肇事司機正跪在地上搶救傷者,而腳上赫然穿著一雙拖鞋!
調(diào)查
“拖鞋司機”真不少
■鏡頭一,,
六成女司機穿“拖鞋”
近日,記者隨交警部門在威海路進行了一次調(diào)查,在60分鐘發(fā)現(xiàn)有46名女司機腳蹬“拖鞋”,占調(diào)查人數(shù)的六成,而大部分女司機都辯稱“我穿的不是拖鞋”。在威海路與長春路路口,一名駕駛POLO轎車的女青年被截住,下車后,記者發(fā)現(xiàn)其“拖鞋”異常簡單,除了鞋底只在鞋的前腳趾處有兩條帶子。當民警指責其穿拖鞋駕車妨害交通安全時,女司機辯稱,自己穿得是今年流行的無后跟涼鞋,根本就不是拖鞋,她的鞋很跟腳,也沒出現(xiàn)過腳下打滑的現(xiàn)象。另一位駕駛威姿轎車的張女士則表示,自己已經(jīng)穿著這樣的“涼鞋”開車上班一個夏天了,都沒有出現(xiàn)問題,上班換鞋麻煩。
■鏡頭二,,
“拖鞋摩托”成一景
穿著拖鞋,駕駛著摩托車在車流中鉆來鉆去,不時還冒出幾個“膀爺”。在市區(qū)的不少路段,這樣的場景司空見慣。在四方區(qū)人民路,一名男青年穿著拖鞋晃悠悠地駕駛著摩托車,見到前方的交警后立馬掉頭逃跑,人民路交警中隊森隊長阻止了民警的追擊,命令前方民警尋機攔截。他告訴記者,穿拖鞋駕駛摩托車極易造成剎車事故,為了對駕駛員生命負責,民警一般不采取追擊的手段,盡量進行設卡攔截。昨天中午,在香港東路麥島路路口,一男青年駕駛摩托車突遇紅燈后緊急剎車,不料拖鞋竟然掉了,他不顧滾滾車流,將車往馬路中間一放,就跑回去搶拖鞋。正在值勤的交警支隊宣傳處副處長周江波趕緊指揮車輛避讓,并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
■鏡頭三,,
酒后司機拖鞋多
8月27日至30日,交警部門連續(xù)組織大規(guī)模夜查行動,記者隨行發(fā)現(xiàn),酒后駕駛的司機當中穿拖鞋者遠高于正常比例。在8月27日夜查中查處的15名酒后駕駛中有4名穿拖鞋,占酒后駕駛者的近四分之一。在登州路與延安一路路口,王某酒后剛上車就被查獲,記者問他“知道深圳8·23特大事故嗎”?王某表示知道一些,當記者提醒其肇事司機也穿拖鞋時,王某滿不在乎地說:“我晚上幾乎天天穿著出來,哪有什么事情!不就是圖個舒服!
分析
夏季追尾事故的殺手
據(jù)日本統(tǒng)計資料表明,在日本女性駕車者發(fā)生的車禍中,有70%是她們穿的鞋子惹的禍。據(jù)交警部門負責人介紹,穿拖鞋駕駛機動車一旦發(fā)生緊急情況時,駕駛員極易操作失誤,從而造成交通事故。如遇有緊急情況需要司機緊急停車時,穿拖鞋踩剎車極易出現(xiàn)腳底打滑、踩不實,甚至踩不到剎車踏板的情況,極易發(fā)生追尾、撞人等交通事故。從今年夏季的事故處理分析,“鞋子”已經(jīng)成為僅次于酒后駕駛和爭道搶行的事故原因,“拖鞋”還常常在事故中起到加重事故的作用。
交警即日起嚴查罰款50元
在采訪當中,民警普遍反映,以往穿“拖鞋”駕車難以處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昨天,市交警部門負責人表示,經(jīng)過調(diào)研,穿拖鞋駕車可以歸結(jié)到“妨害安全駕駛”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條文中,即日起對“拖鞋”駕車行為進行嚴查,違法者至少處以50元-200元罰款。記者曹為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