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貴陽8月29日電   2004年度,貴陽市兩城區(qū)跨學年收取借讀費1300萬元。為此,幾名人大代表奔波近半年,經有關部門干預,這些違規(guī)收取的費用終被勒令
清退。    實際上,所謂“借讀費”就是變相的“擇校費”。每逢秋季入學,擇校便成為家長們的頭號難題,多收的1300萬元背后,掩藏的是“熱點學校門檻擠破,薄弱學校門可羅雀”的鮮明比照,更折射出當下義務教育的種種怪現狀。
   政府下文收“借讀費”
   今年3月,貴陽市人大常委會信訪部門多次接到群眾反映:貴陽市一些學校違反有關規(guī)定,跨年度收取借讀費。這一問題立刻引起了杜紹林、陶光亮、陳世和等幾位市人大代表的關注。
   那么,何謂借讀費呢?2004年秋季入學前,貴陽市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聯合下發(fā)的一份文件規(guī)定:對因自愿放棄就近安排入學的學生,學?墒杖〗枳x費,每學期最高不超過500元,按學年收取。一位學生家長說,“借讀費”其實就是非片區(qū)的學生向就讀學校交納的“擇校費”,如果不是為擇個好學校,哪個家長愿讓孩子借讀?
   杜紹林認為:“按照教育部的文件和規(guī)定,這個文件的合法性本身就缺乏依據。擇校費演變?yōu)榻枳x費,長期禁而不止,歸根結底是教育資源的不合理配置所致!
   家長竟不愿找學校退錢
   在幾位人大代表的調查過程中,不少學校辯解說,跨年度收取借讀費是經家長同意的,且簽訂了承諾書。不過,代表們卻認為,這些承諾書多屬“不平等條約”,家長們不敢不寫。
   對于多數家長來說,能夠交納“借讀費”不知已托了多少人情,費了多少氣力。
   在多方干預要求學校清退借讀費后,仍有很多家長表示,不愿找學校退錢。代表們指出,這是因為有的家長托人情關系,少交了部分借讀費,如果清退,今后按每學年交納不劃算,更多的的家長則是擔心怕學校報復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