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敲詐人反被炸瞎眼 勒索他人錢財未遂的姜某不服賠償他5萬多元的判決提起上訴,近日被中院駁回
姜某原本想要勒索他人錢財,結果自己吃了大虧,反被炸瞎了眼睛。盡管法院判處用炸藥將姜某炸傷眼睛的周某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
年,并賠償姜某56843.50元經濟損失,但事情過去10年,姜某依然不服判決,向法院提起了上訴。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姜某上訴。
不斷收到恐嚇信件
提起這件事還得倒退10年,周某是平度市某鎮(zhèn)村民,家里有些小財產,這讓有些人看了“眼紅”。1995年秋,周某突然收到幾封署名為“保護組織”的勒索錢財恐嚇信,而且每次對方都會把炸藥、雷管、導火索等危險品一起扔進周某家的院子里以示威脅。1995年11月底,又是一封恐嚇信落進周某家的院子里,這次信中講明,讓周某在當月30日晚上把36000元錢用紙包好,送到村頭一座糞堆邊,否則就讓周某“吃”炸彈。
設計陷阱惹禍上身
看著對方如此囂張,周某十分上火,他干脆把對方投擲的炸藥、雷管和導火索等材料加工成一個炸藥包放在一個黑皮包里,然后將皮包放到恐嚇信上指定的地點,而自己就守在不遠處的黑影里。當晚,果然有人出現了,當黑影提起皮包時,“轟”的一聲巨響,前去“拿錢”的姜某被炸成重傷,雙目失明。周某原以為這一炸可以抓住勒索自己的人,卻沒想到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平度市人民法院審理后判定,周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同時賠償姜某經濟損失56843.50元。
不服判決上訴被駁回
去年7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后,姜某卻出人意料地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認為平度市人民法院的宣判結果有嚴重過錯,支持周某只賠償部分賠償款的認定事實不清。可是,中級人民法院經過調查和審理后,近日還是依法駁回了姜某的上訴。記者于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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