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也就是陶菲克進入國家隊才剛剛兩年,他的名字就和維妮聯(lián)系在了一起。說起來這維妮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子,不僅人長得漂亮,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她是當時印尼網(wǎng)
球的頭號女單,是眾多印尼青年男子心目中的大眾情人。    由于陶菲克當時才剛剛出道,因此對于維妮做出這樣的選擇,當然很多印尼人的感覺都是:真是鮮花插在牛糞上了!1999年,當兩人分手之后,曾經(jīng)傳出過這樣一條新聞,維妮找到當時的印尼羽協(xié)主席蘇巴吉奧,希望能夠幫自己要回陶菲克在兩人拍拖時從自己手中借走的4千萬印尼盾(約合4000美元)。按照她的說法,這筆錢是陶菲克用來買那輛紅色的寶馬跑車的時候從自己借走的。對此,蘇巴吉奧只能無奈地表示“愛莫能助”,因為陶菲克從印尼羽協(xié)那里借走的5千萬印尼盾也同樣還沒有著落呢!李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