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投訴歐洲游的北京游客,不僅得到了退還部分團款的補償,還意外地從市旅游局拿到了投訴歐洲游的4300元獎金。這是國內(nèi)旅游局首次對歐洲游投訴者進行獎勵。王霞等4名游客參加的是歐洲十一國15天的旅游團,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應(yīng)參觀的項目未能成行。同時,由于語言障礙,導(dǎo)游不能和司機及時溝通,造 成游覽時間減少,游客的旅游活動大打折扣。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認定,這是一起違反合同約定,服務(wù)縮水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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