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本想把老人送到老年公寓里享福,卻不料生出禍端,老人在公寓里摔傷了頭部,公寓隱瞞沒有及時救治,不久,老人身亡。近日,6個兒女一起把這家老年公寓告上法庭,四方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老年公寓向原告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
2001年11月,年邁的姜女
士被子女送到四方區(qū)一所老年公寓照顧,當時,公寓允諾給予老人24小時的護理。2004年8月25日,姜女士從床上摔了下來,臉上太陽穴處摔破。老年公寓并沒有把這件事情告訴姜女士的家人,也沒有為老人檢查身體。自從摔傷事故發(fā)生后,老人健康狀況急劇下降,每天嗜睡不醒,不能自主進食,甚至連話也說不清楚。兒女見狀將她送到醫(yī)院救治,10月3日,姜女士因心臟衰竭去世。
從老年公寓的交接班證明和工作人員的談話里,姜女士的家人才得知老人曾經(jīng)摔傷,子女6人一氣之下將老年公寓告上法庭要求老年公寓賠禮道歉,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及精神損失費1萬元。面對起訴,老年公寓拿出一份協(xié)議書,他們表示當初簽合同時就約定老人由于不慎摔倒等情況導致意外,公寓不承擔責任,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公寓一方免責的條款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屬于無效條款,但因為姜女士的家人不能證明摔傷和死亡有因果關系,所以要求的醫(yī)療賠償不能得到支持。最終,四方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公寓在老人摔傷后不通知其家人是不合法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判令老年公寓向姜女士家人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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