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子榮養(yǎng)子狀告總政話劇團侵犯名譽權一案,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以楊克武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為由駁回了他的起訴。 2004年10月,楊子榮養(yǎng)子楊克武因電視連續(xù)劇《林海雪原》以真人真名隨意虛構情節(jié),涉及楊子榮個人隱私和道德品質,侵犯了楊子榮的名
譽權為由,將總政話劇團告上法庭。 法院經審理后確認,楊子榮于1947年2月23日犧牲,此后楊克武于1947年2月26日出生,楊子榮對楊克武無法形成事實上的收養(yǎng)關系。即使楊子榮之妻對楊克武進行了收養(yǎng),亦非楊子榮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據(jù)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楊克武起訴的終審裁定。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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