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許多娛樂圈業(yè)內(nèi)人士均表示,黃圣依與星輝公司翻臉是“胳膊擰大腿”,非明智之舉。
黃爸爸回應:以我們個人的力量去對抗周星馳公司,力量實在太懸殊。但是我們從小給黃圣依進行的是西方開放式教育,她所追求的是人格上的尊重和精神上的快樂,
為此她將不惜一切代價去爭取。
焦點:黃圣依準備加盟新索唱片,這次事件是雙方的聯(lián)手炒作。并且黃圣依與新索唱片內(nèi)地制作人繆森關系曖昧,正因為有人撐腰,黃圣依才敢叫板星爺。
黃爸爸回應:黃圣依和新索一點關系都沒有,繆森是新索的工作人員,但他和黃圣依私底下是好朋友,他是以私人關系來幫助黃圣依的?娚(jīng)常來我家,要是他和黃圣依有什么曖昧關系,我這個做父親的怎么會不知道?黃圣依目前剛剛從學校畢業(yè),事業(yè)也剛起步,她本人并不想馬上就談戀愛,我們父母也是這個意思。
昨天,星輝公司正式發(fā)表聲明拒絕與黃圣依解約,而黃圣依還是立場堅定地要解約。網(wǎng)上對于黃圣依此次與星輝鬧翻動機的猜測也越來越多,有說她有后臺,有說她自我炒作。黃圣依的父親昨晚做了一一回應。說到違約,他還首次向記者披露了星輝公司曾找人代替黃圣依在續(xù)約書上簽字的行徑。黃爸爸表示女兒之前所說“不想在這行干了”只是表示離開星輝的決心,“她不是一個知難而退的人,雖然發(fā)生了這樣的事情,但她對自己今后在娛樂圈的發(fā)展還是頗有信心!
焦點:黃圣依與周星馳公司鬧決裂,擺出如此強硬的態(tài)度,全因背后有強大的“富豪團”力挺,前段日子她更在北京被人拍到和億萬富豪“干哥哥”一起共進晚餐。
黃爸爸回應:什么“富豪團”,完全是無稽之談!這種網(wǎng)上傳聞我們根本不需要去回應。至于“干哥哥”,也只是黃圣依的好朋友,年輕人之間一起吃個飯、互相稱兄道妹并沒什么好奇怪的。黃圣依現(xiàn)在沒有男朋友,這一點,我做父親的可以很負責地講。
“口水仗”愈演愈烈
黃圣依:不管怎樣,我是一定要和星輝解約的。從這件事上(星輝公司發(fā)聲明的舉動)可以看到公司的嘴臉,他們一步步設下圈套,從開始的封殺到現(xiàn)在的否認,總而言之行為是很過分的。我本來是想和公司用溝通的方式解約的,但公司鬧得這么大,是絕對不可能挽回的。
“緋聞男友”繆森:我和黃圣依是好朋友,以我個人的資源去幫她做些事,這怎么能與新索扯到一起?甚至與我的工作也沒有關系。我?guī)椭S圣依,是因為實在看不慣星輝對她的所作所為,所以希望能在她脫離星輝這件事上助她一臂之力。此外我只是為黃圣依提供了一些媒體的聯(lián)系資料,除此以外就并沒再為她做過什么,所以談不上是打理演藝事務。
黃爸爸回應星輝公司聲明
昨天,星輝公司向傳媒發(fā)出六點“嚴正聲明”,黃圣依父親閱讀了聲明后,發(fā)表了如下回應。
黃圣依已經(jīng)沒有任何可能留在星輝公司了。我們一直以來對解約的態(tài)度是———上策即雙方能夠友好協(xié)商解約,下策則是打官司。之前星輝公司公開聲明要雪藏黃圣依,將矛盾鬧大,已經(jīng)犯了決策上的錯誤,我希望他們不會再犯第二個錯誤。但如果對方一定要打官司,我們也一定會奉陪。
黃圣依這兩年所取得的成績功勞不能全歸于星輝公司,因為很多工作都是黃圣依自己談來的,公司只是在最后簽約時出面。此外,星輝公司所謂完成的工作指標并不能掩蓋他們對藝人精神上的不關心和管理工作上的失誤。
關于星輝公司的3月26日禁錮黃圣依威逼其續(xù)簽合同的行為,不是什么人在散布誹謗性言論,而是確有其事。因為此事發(fā)生時,我與黃圣依通過電話,她當時的確受到公司的威逼和禁錮。
黃圣依沒有違約!我們簽訂的合約里寫的是:公司接的工作必須經(jīng)過黃圣依的同意,黃圣依不得拒絕接受公司的合理工作安排。關于私拍照片,更是有前提的,星輝根本不管藝人在內(nèi)地的工作安排,逼得藝人沒辦法才這樣做。要說違約,星輝公司不但違約還違法了。我們所簽訂的八年合約包括兩年半的“試用期”和五年半的“續(xù)約期”,星輝在試用期還沒到期的時候就逼黃圣依簽續(xù)約期合約。黃圣依拒簽后,星輝竟然找了一個人代替黃圣依簽字,并還把合約傳到我們家里來要我們接受,這不是違法行為嗎?
他們先對媒體公開聲明要雪藏黃圣依,我們只是被動地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