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福州8月9日電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南平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福建省連江縣原縣委書記黃金高涉嫌受賄案,經(jīng)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審結(jié)后,已于2005年8月3日向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現(xiàn)年53歲的黃金高在1993年至2004年間,利用職
務上的便利,在干部提拔、任用和專項資金的撥付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計人民幣368.53萬元、美元22.8萬元、壽山石30塊(價值26萬多元)、筆記本電腦一臺(價值1.7萬元)、金磚一塊、白金項鏈二條,其中黃金高索賄人民幣127.7萬元、美元16萬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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