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的指導思想及意義:
為努力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弘揚中華民族樂善好施、扶弱濟困的傳統(tǒng)美德,積極培育和營造
“興公益,澤社會”的良好社會風尚,在中央精神文明辦、中央綜合治理辦公室、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中華全國婦女聯(lián)合會等部門的支持下,經國家民政部批準,由中國社會工作協(xié)
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慈善總會、中國老齡協(xié)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華環(huán)境保護基金會、人民日報國內政治部等七家單位共同發(fā)起主辦,并聯(lián)合全國主流媒體協(xié)辦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評選表彰活動(簡稱“公益之星”評選表彰活動)。通過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加大對長期參與和從事社會公益活動的杰出人士的宣傳表彰力度,弘揚公益精神,樹立公益楷模,在全社會大力倡導“奉獻愛心,造福社會”的高尚之舉,推動和促進我國社會公益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二、主辦單位:
中國社會工作協(xié)會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中華慈善總會
中國老齡協(xié)會
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中華環(huán)境保護基金會
人民日報國內政治部
三、承辦單位:中國社會工作協(xié)會社會公益工作委員會
四、協(xié)辦單位:中央及各省市主流媒體、各地支持公益事業(yè)的相關企業(yè)和傳媒公司等單位
五、活動時間:2005年5月—10月
六、活動范圍:全國范圍內
七、活動執(zhí)行委員會及辦公室名單:詳見[關于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評選
表彰活動的通告]文件。
八、相關媒體:全國各主流媒體和網站
九、活動主題詞:興公益 澤社會
十、評選對象:
長期以來利用個人的時間、資源、財力從事和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履行公民社會責任和義務,幫助社會困難人群、保護自然環(huán)境、支持公益事業(yè)并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士。
十一、評選標準:
1、以非政府人士的身份,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履行社會義務,為國家和民族作出重大貢獻;
2、利用個人的時間、財力、物力和資源,長期參與和從事公益事業(yè);
3、在公益事業(yè)上做出突出貢獻、具有一定社會代表性;
4、在社會上受到群眾廣泛好評,并得到當?shù)鼗蛏鐣J可。
十二、推薦辦法:
1、推薦形式:
、僬嘘P部門及社會團體推薦;
、谌珖透魇∈兄髁髅襟w進行推薦;
③企事業(yè)單位推薦與自薦;
、軅人推薦與自薦;
、菔讓谩叭珖笊鐣嬷恰钡奶崦劶叭雵劔@得者可直接參選,但需補充2003年至2005年的事跡材料及相關資料。
2、推薦要求:
被推薦人士須將相關資料,通過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上報執(zhí)委會辦公室。包括:
、偬顚懲扑]表格一式三份(表格下載)
、谔峁┍煌扑]人士的有效證件復印件;
、厶峤2500字左右被推薦人士主要事跡材料并附電子版和四張照片;
④提供被推薦人士有關事跡的書面證明、證書、獎狀等原件的復印件;
、萃扑]材料報送截止日:2005年8月10日。
執(zhí)委會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大雅寶胡同1號梓峰大廈六層
中國社會工作協(xié)會社會公益工作委員會
郵 編:100730
電子郵箱:spw@zhongguogongyi.com
十三、評選程序:
1、由執(zhí)委會辦公室將收集上來的材料進行審核、整理、推選出20名入圍者;
2、將20名入圍者事跡向社會公告公示、進行群眾投票;
3、由執(zhí)委會評審組,進行無記名投票;
4、由專家組評審,進行無記名投票;
5、由執(zhí)委會辦公室按公眾參與投票得分占總分的30%,執(zhí)委會評審組評審
得分占總分的30%,執(zhí)委會專家組評審得分占總分的40%,綜合統(tǒng)計得分,以排名前10位者為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獲獎者。
十四、表彰數(shù)量:
1、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獲獎者10名;
2、《榜樣公益》特別貢獻獎若干名。
十五、表彰辦法:
1、將獲獎人士的公益事跡在全國主流媒體(有關的報刊、網站、電視臺等)進行深入、廣泛、持續(xù)的宣傳;
2、將獲獎人士的公益事跡編輯整理,設計出版《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宣傳畫冊;
3、召開表彰大會,由國家領導人、主辦單位領導等向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獲獎人士頒發(fā)獎杯及獲獎證書;
4、獲獎人士與國家領導人、主辦單位領導、社會知名人士合影留念;
5、將獲獎者的公益事跡、表彰大會全程整理制作成光盤。
十六、 活動日程及安排:
。ㄒ唬2005年5月20日正式啟動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評選表彰活動
1、召開執(zhí)委會第一次會議,研究相關事宜并審議、確定活動方案;
2、向社會公布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評選表彰活動在全國正式啟動:
(1)向全國各主流媒體、網絡、省市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及社會知名人士發(fā)送活動宣傳通稿、文函、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同時建立媒體合作宣傳平臺);
。2)向所有會員單位及個人發(fā)送評選表彰活動資料。
。ǘ┻M行社會公眾和媒體推薦(時間:5月20日—8月10日)
1、在相關媒體和網站上向社會發(fā)布活動通告、評選辦法及推薦表格;
2、接受全國各主流媒體、政府相關部門、社會團體、行業(yè)協(xié)會、企事業(yè)單位及個人進行推薦與自薦。
。ㄈ叭珖笊鐣嬷恰痹u選:(時間:8月11日— 9月15日)
1、由執(zhí)委會辦公室對社會公眾推薦材料進行分類、整理、建檔,制定相
關統(tǒng)計表格;
2、由執(zhí)委會辦公室對符合條件的被推薦人士事跡材料進行審核評選,綜合
審議推選出20名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的候選者;
3、召開執(zhí)委會會議,聽取辦公室所備選出的20名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
公益之星”的候選者名單、事跡材料及評選匯報。
4、將入圍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20名候選者的公益事跡在相關媒體網站和中國社會工作協(xié)會社會公益工作委員會《簡報》及“中國公益人”網站進行公示和群眾投票;
5、將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
20名候選者事跡材料送交執(zhí)委會評審組成員和執(zhí)委會專家組成員,在公眾投票基礎上召開評審會議,對候選人士進行評審,實行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獲獎者;
6、由執(zhí)委會辦公室按公眾參與投票得分占總分的30%,執(zhí)委會評審組評審得分占總分的30%,執(zhí)委會專家組評審得分占總分的40%,綜合統(tǒng)計得分,以排名前10位者為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獲獎者。
。ㄋ模┐_定“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時間:9月16日—9月30日)
1、召開執(zhí)委會會議,審議和批準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 獲獎人士的評選結果;
2、將獲獎人士的事跡編輯整理,設計出版《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宣傳畫冊;
3、組織相關人員撰寫和搜集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獲獎人士公益事跡專題材料,在相關媒體、網站進行重點宣傳;
4、組織設計本次活動各獎項的獎杯、獎牌、證書,報執(zhí)委會審定后制作。
。ㄎ澹┍碚门c頒獎(時間:10月8日——10月28日)
1、向全國各主流媒體發(fā)送活動宣傳通稿,通過全國各大主流媒體向社會公布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評選結果揭曉;
2、在《人民日報》作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事跡介紹專版宣傳,同時將獲獎人士公益事跡通過其它相關媒體進行深入廣泛宣傳;
3、組織落實頒獎典禮的前期準備工作;
4、召開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表彰頒獎典禮大會:10月28
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或其它合適場所舉行。由國家領導人,主辦單位領導向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獲獎人士頒獎。
頒獎包括:1、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獲獎者10名;
2、《榜樣公益》特別貢獻獎(視評選結果而定)。
(六)后續(xù)宣傳(10月29日—12月31日)
1、整理制作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表彰頒獎典禮的光盤;
2、將表彰頒獎典禮的有關內容在主流媒體上刊登或播放,向社會廣泛宣傳;
3、繼續(xù)在相關媒體做第二屆“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獲獎人士事跡
的深度宣傳;
4、視情況與各地學校、社區(qū)、各企業(yè)聯(lián)系,舉辦“公益之星”報告會。
十七、執(zhí)委會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大雅寶胡同1號梓峰大廈六層
中國社會工作協(xié)會社會公益工作委員會
郵 編:100730
聯(lián) 系 人:胡理巨 王國宇
電 話:010-65591490、010-65590157
傳 真:010-65597146
電子郵箱:spw@zhongguogongyi.com
網 站:
中國社會工作協(xié)會社會公益工作委員會
2005 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