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大足縣農(nóng)業(yè)局原副局長張治芳,在短短3年任職期內(nèi),竟將26萬余元公款揣入腰包,還另有169萬余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當公訴人詢問張治芳的家庭支出情況時,她竟隨口答道:“我們家?guī)缀蹙蜎]有什么支出,局里為我付水、電、氣費。孩子的學費都是用他自己的壓歲錢,每年就有好幾萬,根本就用
不完。”此話一出,庭上一片嘩然。近日,張治芳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零6個月(8月2日《華西都市報》)。 竟然有家庭能夠“零支出”,張治芳的話讓人瞠目結(jié)舌。且不說,局里為她付費是否真實,是否合乎規(guī)定,她在其它方面難道就沒有支出?孩子讀書用壓歲錢,可她若不是副局長,人家會一年給幾萬壓歲錢?再說,壓歲錢是講究禮尚往來的,哪有只收不給的道理?她的家人總還要吃飯、穿衣吧? 張治芳的謬論只會給人留下一段笑料。但現(xiàn)實生活中,是否有官員真的是“零支出”呢?恐怕絕非杞人憂天,民間不早有這樣的順口溜來形容某些官員嗎———“工資基本不動,吃喝基本靠送”,如是這樣的話,不是“零支出”又是什么?世上根本就不會有家庭能夠“零支出”,而一些官員卻“成功”地做到了這一點,看似不可思議,實則大有可能。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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