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年歲多大,在父母面前,孩子永遠是孩子。但面對父母的“錯誤”行為,做子女的,管還是不管,該怎么管? 在多次溝通未果的情形下,孫偉違心地在公證書上簽了字
對父親,我無法不做出讓步
孫偉的母親去世前,沒留
下遺囑。按照遺產(chǎn)繼承法,屬于母親的那部分財產(chǎn),父親、哥哥、孫偉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分別享有三分之一的繼承權。而近來父親的一項決定,使得孫偉在沒有任何商量余地的前提下,不得不放棄自己的權益。 他不是不能拒絕,只是在權衡各方利益,尤其是考慮到91歲父親的意愿時,無奈作出的選擇。
孫偉的父母有兩套商品房,其中一套暫借給剛結婚的大孫子孫媳。誰知,孫子孫媳在沒征得爺爺奶奶同意的情況下,為了買新房,竟擅自把房子賣給了第三方,還將增值的房款揣進了自己的腰包。這件事讓孫偉的父母極為生氣。但生氣歸生氣,老人并未因此而追究什么。
因為“孫子孫媳”不是產(chǎn)權人,買賣雙方無法過戶。買房的人始終拿不到房產(chǎn)證,事情一擱就是兩年。直到去年孫偉的母親去世后,買房人再三督促過戶產(chǎn)權,“孫子孫媳”才又回來找爺爺。
面對當初父母暫借給侄子的房產(chǎn),孫偉清楚這不是贈予,自己有權繼承其中的三分之一。但父親卻不顧情理,執(zhí)意要求他去公證處簽字,聲明放棄這部分房產(chǎn)。孫偉極不情愿,且向父親詳細講解了有關法律法規(guī),并強調(diào)他人無權強迫自己放棄屬于自己的那部分財產(chǎn)?稍诙啻螠贤ㄎ垂那樾蜗,孫偉違心地在公證書上簽了字。
“因為幾萬塊錢,讓老頭子不高興?明知道他這樣做是錯的,可我無法不做出讓步。”孫偉無奈地說。
女兒硬給父親換了保姆,八十多歲的父親無可奈何
我只能聽從女兒的安排
李艷的父親單身有3年了。自從母親去世后,父親就獨自生活。近來,李艷發(fā)現(xiàn)父親變得越來越孤僻,人也瘦了許多。除了一天到晚整理他的資料外,幾乎不出門。這和先前愛說愛笑的父親,有天壤之別。李艷意識到,沒有人照顧父親,這樣下去是不行的。在和弟弟商量后,她為父親請來了保姆。
有了保姆的照顧,父親的氣色好多了。保姆不僅會洗衣做飯,而且還能和搞學問的父親聊上幾句,甚至能幫忙整理資料。慢慢地,保姆成了父親的知己。
可這時,李艷發(fā)現(xiàn)了保姆身上的“嚴重缺點”———隨便花父親的錢。和保姆講好的每月工資是500元,管3頓飯,買菜錢實報實銷,所有支出由父親的退休金支付。李艷琢磨,兩個人每月1000元的飯錢足夠了,再加上500的工資,父親2600多元的退休金還能剩下不少,有個小病小痛的,他自己也能承擔得起?烧l知,保姆為了圖省事,經(jīng)常去超市買凈菜,價錢比市場上貴許多。這還了得,“難道保姆是看上了父親的高額退休金?還是保姆一向花錢大手大腳?”想來想去,李艷沒有通知父親,就自行把保姆辭退了。
習慣了保姆的飯菜口味,也習慣了周圍有個能談得來的異性朋友,突然間一下子失去了,李艷的父親一時難以接受。李艷則把保姆的缺點以及可能帶來的后果,一一分析給父親聽?筛赣H依然舍不得。但八十多歲的父親拗不過五十多歲的女兒。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一直在想念那位保姆,“即使保姆有做的不對的地方,可誰又是完美的呢?”但李艷不這么想,“找個可靠的保姆比什么都重要!彼彩墙o父親重新找了一個。
花絮
十年謊言編織幸福
從1994年至2004年,整整10年,陳文馨和妹妹用盡了所有辦法編織了一個善意的謊言,為了不讓82歲的母親知道她最疼愛的小兒子死于工程事故,極盡所能瞞著母親,使母親幸福地度過了最后10年的生活。
陳文馨的弟弟常年從事戶外作業(yè),平時回家次數(shù)就很少。不想,在一次工程建設中弟弟不幸遇難。最先知道消息的陳文馨實在不忍心告訴母親。在和妹妹商量后,她們決定瞞著母親。
每到過年過節(jié),陳文馨總會拿出雙倍的錢給母親,“媽,弟弟給您寄錢來了,他說今年春節(jié)工作忙不回來了。”母親信以為真。陳文馨和妹妹又學著以弟弟的口吻給母親寫信,快到過節(jié)時,就念給母親聽。這段美麗的謊言,陪伴母親安然地走完了人生。
虛心接受堅決不辦
崔偉桐退休以后,搬來和85歲的老父親同住。一來自己已步入老年,無須緊張工作了,二來也能照顧父親。崔偉桐知曉父親性格古怪,什么事都想管,希望別人按照他的意思辦,至于怎么和父親相處,他早有心得,這就是,態(tài)度上虛心接受,行動上該怎么辦還怎么辦。
為了讓全家能住上好點的房子,退休前他就和妻子四處看房,以兒子的名義貸款買了現(xiàn)在的房子。把舊房子騰出來給兒子住,新房子和老父親住。誰知,父親知道了,直怪他們?yōu)槭裁蠢狭诉要負債買房。
其實崔偉桐和妻子早就盤算好了,拿出積蓄的一部分買房,剩下的錢也夠養(yǎng)老了。于是,崔偉桐對父親的批評采取的策略是虛心傾聽,從不頂撞。
后記
“我成了媽的媽,媽成了我的孩子”
記得張潔在她那篇著名的《世界上最疼我的人去了》的報告文學里,看著病若游絲的母親,不禁感嘆:“母親一天天變老,一天天病去,仿佛我成了媽的媽,媽成了我的孩子”。這種家長與子女的角色轉(zhuǎn)換是悄悄來臨的,也是大多數(shù)家庭繞不開的。那么,家庭里的低齡老人與高齡老人,究竟誰更有資格當家長呢?
首先,我們應該尊重歷史。大家長的地位往往是由各種復雜的歷史因素形成的,有其必然性。如果大家長的頭腦清晰,辦事公道,他的家長地位必然是穩(wěn)固的。
其次,我們提倡尊重現(xiàn)實。當大家長的精力、能力不足以支撐這個家庭的現(xiàn)實與未來的時候,還是及早讓位得好。把權利盡快地、平穩(wěn)地移交給小家長,讓小家長說了算。這是明智的選擇。
無論是尊重歷史,還是尊重現(xiàn)實,擁有了“決策權”的家長應牢固樹立尊重法律的意識。誰丟棄了這一條,誰的“家長”位子就坐不牢、坐不穩(wěn)。孫偉的父親不顧兒子的合法繼承權,擅自要求孫偉放棄權益,必然會在兒子的心中埋下不平的種子。李艷粗暴地辭退了父親心儀的小保姆,也同樣剝奪了父親的合法權益。
再有,我們強調(diào)愛與智慧。倘若大家長老到不能自理,不能決策,這個“家長”,當也得當,不當也得當。可是,如果大家長年歲已老,身心還健,明知他們的一些做法不合情不合理,還由此導致了嚴重后果,面對“世界上最疼你的人”,當如何是好?
愛,是聯(lián)結父母與子女堅不可摧的紐帶。然而,一味地講道理或一味地順從,都不是上策,必要的智慧與技巧或許更奏效!拔页闪藡尩膵專瑡尦闪宋业暮⒆印。把對方看作父母,需要我們尊重與照料;把對方看作孩子,需要我們愛護與諒解。